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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应树立提高发展质量导向

2014-12-09 09:30:18刘世锦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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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为我们正确看待我国经济增长阶段转换和经济形势、树立提高发展质量导向提供了指导和遵循。

我国经济增长阶段转换符合发展规律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基本平稳,略有回落。如何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成为各方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看问题的角度和方法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大不一样。一种观点较为消极,主要理由是三季度增长速度降至7.3%,为近些年来的新低。这种观点着眼于增长速度,由此形成的判断就不太乐观,甚至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潜力和前景疑虑甚多。但如果换个角度,着眼于我国经济增长阶段转换、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判断就会大不相同。

我国经济已经历30多年的高速增长。从国际上看,二战后包括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等在内的一批成功追赶型经济体,在经历较长时间的高速增长、人均收入达到11000国际元(这是一种购买力平价指标)左右时,无一例外地出现了增长速度回落,进入增长阶段转换期。这一现象具有较强的规律性。其原因从供给角度看,主要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接近完成,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趋于稳定或下降,劳动力、土地、环境等要素成本明显上升等;从需求角度看,则是大多数工业品的历史需求峰值相继出现。我国经济增长与这些经济体具有较强相似性。据测算,目前我国人均收入已接近或达到上面提到的增长回落水平。事实上,前几年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已达到这个拐点,增长速度率先出现调整。近一个时期总体增长速度放缓,表明我国已进入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转换期。

增长速度的这种放缓,是经济规律使然。能够在11000国际元而不是较低收入水平上出现增速回落,是我国跨越拉美式中等收入陷阱、较为充分利用工业化阶段增长潜力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经济发展成功的标志。近年来我国逐步调低增长指标,是主观决策顺应客观规律的表现。但有人不太适应已经变化的情况,还想重回以往的高增长轨道。然而,当潜在增长率下降后,人为推高是推不上去的;即使推上去,很快还会下来,而且要付出很大代价。

尽管我国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从国际范围看仍位居前列。在经济规模持续扩大的情况下,虽然增速下调,但增量更大。与2000年相比,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已经扩大5倍左右,那时增长1个百分点所对应的新增量约为1000亿元,而现在则达到5000亿—6000亿元。即使增速有所回落,每年的新增量也远大于以往,相当于目前一个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总量,而且还在逐步扩大。我国未来经济增长潜能依然位居世界前列,对全球经济的带动作用至关重要。那种把我国经济增长阶段转换当成“衰落”甚至“崩盘”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如果能够实现高速增长到中高速增长的平稳转换,我们既定的到2020年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翻番、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有保障的。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经济总量的位置还可能前移,特别是人均收入水平有望进入高收入社会行列。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会站在更高、更为有利的起点上。

重要的是结构调整和发展质量提升

在增长阶段转换时期,增长速度放缓容易引人关注。然而,速度变化是相当表面化的,更重要的是速度背后的结构和发展质量变化。

以往人们在分析我国增长模式时,经常提到的问题是过多依赖投资、工业、外需和要素投入。过去一两年和当前,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具有长远意义的转折性变化。具体地说,消费的比重已经超过投资,第三产业的比重已经超过第二产业,出口由过去20%以上的增速降到5%—10%,要素投入中劳动力总量开始减少,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大。我国经济正在呈现更多地依靠消费、服务业、内需和要素生产率提升的新增长格局。

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基本稳定,有些方面还有所提高。例如,尽管仍存在结构性就业压力,但就业形势总体较好,一些地方还存在“招工难”现象。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所吸收的就业人数,10年前约为80万人,目前则达到170万人;企业速度效益型的增长模式开始转变,随着增长速度回落,企业盈利水平出现分化,但近一两年趋于稳定;财政收入出现波动,部分地区承受压力较大,但总体上仍保持一定增速;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长速度,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民生持续得到改善;在增速下降的背景下,部分地区和领域金融财政风险累积,但守住了不发生全局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环境压力继续增大,特别是大面积雾霾天气对群众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但从全国看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取得一定进展。

进入增长阶段转换期,增长动力和机制转换,矛盾和风险集中显露或释放,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以往明显增加。从国际经验看,不少经济体正是在这一时期出了大问题,甚至陷入严重危机。在这一时期,问题、矛盾和挑战多一点是正常的。我们在这一时期能够保持经济增长基本稳定,能够在结构调整、发展质量改善上取得重要进展,能够守住不发生全局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属不易,再一次显示了独特的制度优势。

我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并不等同于增长速度。提高发展质量,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都属于发展的范畴,而且是更重要的发展。速度放缓并不意味着少作为甚至不作为,调结构、转方式需要花更大气力、有更大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适应放缓了的增长速度,最重要的是要形成与以往不同的增长结构和动力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已经出现的结构和动力变化尤其值得关注,应给予积极评价。从更长一个时期看,不经历转型期的风浪,不经过困难局面的磨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走向成熟和稳固。

重视并树立提高发展质量导向

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已经讲了多年,之所以落实不到位,一个重要原因是以往的高速度容易掩盖发展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增长速度放缓后,再不重视发展质量,即使中高速增长也将难以为继。因此,新常态下必须旗帜鲜明地树立提高发展质量的导向。这实际上是新形势下的发展观问题。我们讲科学发展,最重要的是遵循发展规律,在转入中高速增长期后,切实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谋划和带动经济工作全局。

以发展质量指标倒推速度指标。新常态下仍然需要保持一个适当高的增长速度,但仅就速度论速度是无意义的。以往存在“以速度论英雄”的倾向,先定速度指标,再安排其他指标,往往扭曲了速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生产率提升的新形势下,只有重视并切实抓好发展质量,才有可能争取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打不好发展质量的底子,要么速度上不去,要么上去了也难以维持。质量指标优先,以发展质量倒推速度,才能摆正经济发展中的诸多关系,实现充分利用增长潜力且具可持续性的增长。为此,应精心研究和确定反映新常态下发展质量的指标,例如按照“就业可充分、企业可盈利、财政可增收、民生可改善、风险可控制、资源环境可持续”的要求,形成若干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切实可行的指标。然后,以质量指标倒推或确定速度指标。也就是说,适应提高发展质量要求的速度才是合适的、好的速度。

适应提高发展质量要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与发展质量相对应的速度有一个合理区间,速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发展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目前情况下,速度过高会加长杠杆,加大一些领域本已较为严重的金融财政风险或产能过剩;过低则会降低企业效益和财政收入,进而影响就业增长。保持与发展质量相适应的速度区间并不容易,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更具挑战性的要求。当增速出现快速下滑苗头时,适度的刺激政策仍是必要的。但要明确,刺激政策只有助于恢复短期平衡,并不能解决中长期结构问题。转型期推出刺激措施的目的是“托底”,防止经济增速严重偏离潜在增长率,损害发展质量,而非“推高”,重返高增长轨道。

提高发展质量必须把防控金融财政风险放到重要位置。过去长时间的高增长,一定程度上掩盖或推后了金融财政风险。在增长阶段转换过程中,随着增长环境和机制的改变,房地产、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影子银行、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的风险有可能累积或显露。我们强调增长速度要与提高发展质量相适应,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与防控金融财政风险的要求相适应。从国际经验看,无论老牌发达国家还是后起的追赶型经济体,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高速增长后,大都曾出现不同类型的金融危机,有的很多年经济都难以恢复。因此,在增长阶段转换期,必须把防控金融财政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只要我们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的底线,平稳转入中高速增长期,即使其他指标短期内差一点,从大局和长远看也是值得的。从国际上说,我们将创造现代经济发展中有价值的新鲜经验。

提高发展质量归根结底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有种观点认为,我国仍然具有高增长的潜力,只是体制障碍制约了潜力的发挥。换言之,只要改革到位了,仍然可以重回以往的高增长轨道。这种对改革与增长关系的理解并不准确。改革与增长的关系相当复杂,有些改革如放宽市场准入,确实能释放增长潜能;有些改革如反腐败,则可能短期内限制一些浪费性的消费。但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利于提高效率。放宽准入“放”进来一些有活力的投资者,可以带来投资增量,而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投资效率。减少浪费性消费,把资金用于扶贫、改善民生等领域,大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由此说来,发展质量状况应当成为改革是否深入、是否取得成效最重要的尺度之一。切实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进而打牢提高发展质量的基础,我国经济才能在新常态下争取到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同时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开辟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新局面。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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