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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立法去法西斯化 否认大屠杀用纳粹标志会受惩罚

2014-12-08 07:33:04陶短房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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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在1945年底的临时政府时期相继颁布《禁止纳粹法》《制服禁止法》《徽章禁止法》等,规定行纳粹礼、使用纳粹标志等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人民法庭”的审判,量刑5年至10年。1955年,“人民法庭”被取消,但上述法案经修订后一直延续生效。2005年11月,一贯否认纳粹大屠杀的英国作家大卫·欧文在奥地利被捕,后被判处3年徒刑。

法国系1990年7月13日,由共产党议员让-克洛德·盖索发起通过了《盖索法》,根据盖索法,凡在法国境内质疑纽伦堡审判结果,或对审判证据、前提提出怀疑者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这项法律,1990年9月在法国杂志《LeChocdumois》上公开否认集中营毒气室存在的巴黎大学教授、英法双重国籍拥有者罗贝尔·弗里松被起诉,后被判处罚金近33万法郎。

2012年,俄罗斯通过立法,对宣传及公开使用纳粹或其他极端主义标志的行为依法进行严惩,至此通过类似法案的国家上升至16个。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过立法“去法西斯化”的都属于大陆法系,而在海洋法系国家,这类行为是通过案例来惩处的。比如,在英国、澳大利亚,都曾有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化装舞会上把自己打扮成希特勒或纳粹分子、军国主义者而被学校要求家长领回家,或成年人打扮成类似形象参加万圣节活动或嘉年华,而被要求公开道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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