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6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云南临沧市云县“女中学生被性侵案”近日引起舆论热议。受侵害女生究竟有多少人?涉案人员许某某是什么人?案件何时发生、为何现在才公布?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负什么责任?围绕这些焦点问题,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受侵害女生究竟有多少人?云县新闻办负责人介绍,经警方对云县民族中学全校女生逐一排查,被许某某带出去吃饭的女生为17人,被性侵的女生有3人,这3人都是初二、初三年级的走读学生。云县新闻办5日发布通报表示,“涉及女生多达80余人”“被送往外地供领导使用”等说法是不实传言。 据介绍,在云县民族中学,学生一部分走读,一部分寄宿,全校共有3069名学生,其中女生1624名。接到报案后,云县警方对全校女生进行了逐一排查。另据警方提供的视频,许某某接受警方讯问时说,她先后曾介绍4名女生给黄某某等人,一共收取了19000元,其中有一次“没做成”,退还了4000元。 涉案人员许某某是什么人?云县新闻办通报称,许某某是一名21岁的女性,社会无业人员。经查,许某某以胁迫、诱骗等手段,将云县民族中学3名女学生带给社会人员黄某某和李某某与其发生性行为。11月21日凌晨,许某某被云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其怀有身孕,只能采取监视居住。 案件何时发生?为何现在才公布?据许某某供述,她将女生带给黄某某等人是在9月到10月间。云县新闻办负责人介绍,学校最早是在11月初发现有两名女生较长时间请假,感到异常,与家长联系后发现学生离家出走。 云县警方称,11月3日警方接到报案称两名女生离家出走,经过一段时间找到了这两名女生,她们说出了被性侵的事情。随即,警方对女生可能被性侵案进行立案侦办,21日凌晨抓获许某某、黄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另一名嫌疑人李某某在逃,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 云县新闻办5日通报表示,“女学生被性侵案”因事涉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案件查办过程和细节不能公开;县委、县政府对查办案件的态度是坚决而明朗的,不存在有意隐瞒的问题。 学校和教育部门对此事应负什么责任?云县新闻办负责人表示,云县县委和县政府认为,学生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教育部门和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存在与家长沟通不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等工作薄弱环节。 云县新闻办6日上午通报,对学校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负有责任的四人已被停职,分别是云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艳声,云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李绍宏,云县民族中学校长陈和新,云县民族中学副校长罗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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