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际>社会博览> 正文

德国将立法规定 2016年起大公司女董事须占三成

2014-11-27 15:54:34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外媒27日报道,德国执政党同意立法,规定德国最大100家上市公司,从2016年起董事局里须有30%成员为女性。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女性加入董事会,这些公司须让女董事职位悬空。

德国妇女事务部长施韦西希告诉当地电台,德国社会有许多杰出的女性适合担任女董事一职,因此她有信心女董事的职位不会悬空。

施韦西希认为,该法令将为工作环境带来改变,是社会走向男女平等的重要一步。

该法令将适用于董事会里有职员代表的100家上市企业,另外还有3500家企业必须在不久后公布它们的男女平等目标。

德国工业联合会主席格里洛表示,德国企业需要更多女性担任领导层的职位,但是该法令会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他认为,应该让企业自我选择,是否让女性加入董事会。

德国总理默克尔一开始也反对该法令,但她之后改变初衷;她告诉国会,执政党已经决定推行该法令,德国须要充分利用女性的技能。

由于执政党在国会占据多数议席,该法令势必获得通过。默克尔内阁预计于12月11日签署该法令。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