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疾控中心发出警示:猩红热高发季儿童发热要注意
2014-11-11 11:31:56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陈楠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1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方芳)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目前已经进入猩红热高发季节,3岁至15岁儿童应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从而减少发病。 据悉,猩红热是由A群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特点为起病急、发热、咽峡炎、弥漫性皮疹、继而脱皮。该病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患者和健康带菌者都是传染源。猩红热在厦门市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春季的4-6月、冬季的11-次年1月多见。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15岁以下儿童,特别是3-8岁小儿为主,6个月以内婴儿因从母体获得被动免疫力,故很少发病。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们建议,在猩红热高发季节,尤其是周围出现猩红热病人时,家长要密切关注儿童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儿童出现发热或皮疹,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据介绍,感染猩红热的儿童应注意卧床休息,住院治疗或居家隔离,不要与其他儿童接触。居室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食具煮沸消毒,患者接触过的物品要及时消毒。 此外,由于易感人群较为集中,猩红热疫情多发生在托幼机构和小学,要认真做好晨检、午检与因病缺勤追踪工作,发现可疑者应请其停课、就医和隔离治疗。同时,每日做好教室、文具、玩具和餐具的清洁,一旦发现病例,应对病例接触的物品进行及时消毒。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