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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政府实施行政行为不得偏私,不得歧视

2014-11-09 08:28:14 殷泓 王逸吟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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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项基本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以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防止当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的“三拍式决策”可能给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其三,《决定》提出了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的具体措施:依事权与职能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理顺行政强制执行和城管执法体制,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这些措施对于解决当下“钓鱼执法”“养鱼执法”“临时工执法”等问题无疑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四,明确了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八种形式: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的五种具体方式: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格防止行政权滥用。

其五,具体规定了政务公开的五个方面范围: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公开应包括的六项内容: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以保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这一民主法治基本原则的实现。

(本报记者 殷泓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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