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江西一名男子因集资诈骗5700万元被判无期

2014-10-29 16:50:4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南昌10月29日电 江西遂川县男子赵乘鸿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3年间,赵乘鸿向50余名群众借款逾5700万元,后因无力偿还举家外逃,在浙江省诸暨市被抓获归案。

据悉,赵乘鸿并不认为自身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直辩称“买六合彩能赚钱把债还清”。

法院审理查明,赵乘鸿原本在吉安市遂川县经营一家炒货厂和一家贸易商行。2009年,赵乘鸿因赌博欠下高利贷债务60余万元,随后萌发了向人“借”钱还债的念头。2010年至2013年5月间,赵乘鸿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以支付2分至6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借款支付前借款部分本金及利息的手段向朋友及群众借款,主要用于偿还赌债、归还借款本息和购买地下六合彩等活动。据办案人员介绍,截至案发时,赵乘鸿造成32名被害人1019.93万元借款本金无法得到偿还。

承办此案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提醒,公众在投资时要提高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借款人所称的经营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切忌盲目轻信他人,更不能抱有“风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侥幸心理。

(原标题:江西一男子因集资诈骗5700万元被判无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