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骗子群发木马专“黑”财务 QQ冒充老板诈骗百万

2014-10-22 20:56:15胡丰盛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金华10月22日电 (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童琳)潜入金华会计行业QQ,群发共享会计证办理等“木马”文件,然后“复制”老板QQ群发器的头像、签名,向会计进行诈骗……近日,这一新型网络诈骗案发生在浙江兰溪的一家企业,被骗金额达百万元。

群发木马专“黑”财务QQ

8月13日9时许,兰溪市某生物科技公司财务倪女士意外发现自己的QQ被盗后,通过申请密码保护、手机验证等方式通过腾讯客服拿回了QQ号码并修改了密码。

重新登陆QQ后不久,一个求加好友的信息弹了出来,对方自称是该公司老板陈某,同时,倪女士发现原本在好友分组内陈老板的原QQ已经不见了,而巧合的是对方头像和个人信息跟之前陈老板的QQ一模一样。为此,倪女士深信对方就是陈老板的新QQ号码,并添加了对方为好友。

紧接着,该QQ上的陈某问倪女士公司目前还有多少可用资金,并称有一笔58万元的款项需要立刻汇到杭州一客户的账号上。由于平时处理过类似的情况,倪女士毫不怀疑地将58万元通过网银汇入了对方提供的账号。不一会儿,该QQ上的陈某又要求再汇62万元。由于网银每日交易上限为100万元,倪女士在汇出42万元后,特意找陈老板汇报还有20万元当天无法再汇出的事情。然而,陈老板却一头雾水,称根本没让她汇钱给客户。倪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网络诈骗,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兰溪警方第一时间启动银行快速通道冻结资金,然而,案犯此时早已将资金全部转走了。

案犯通过冒充老板的QQ对财务人员实施诈骗,显然,前期已经窃取过相关人员的信息,那么,案犯究竟是怎么下手的呢?

通过详细询问倪女士近期使用QQ的情况,警方逐步摸清案犯的诈骗套路。原来,倪女士由于工作关系加入了一个由各个企业的财务、会计等组成的业务交流QQ群。

8月12日,有人在群中发布了一个关于会计证办理的文件,倪女士想了解下相关的情况,就点击了该文件,可点了半天就是打不开,她以为格式有错误,就把文件删除了。事实上,倪女士在点击文件的时候无意中开启了隐藏在文件中的木马,QQ账号信息以及聊天记录全部被案犯窃取,这才导致案犯冒充了老板的QQ,她却毫无察觉。

警方费尽周折追回赃款

由于网络诈骗案件技术性高、隐蔽性强,兰溪市警方特地抽调刑侦、网警等部门骨干组成专案组,追查赃款去向。随着侦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该诈骗团伙不仅分工明确、环环相扣,而且有一套非常娴熟且隐蔽性极高的洗钱套路。

根据民警调查分析,倪女士将100万元先后汇入对方账号A后,该账号内的钱随即转入账号B,账号B内的钱再分多笔转入了账号C和账号D,之后,C和D通过支付宝的方式全部购买网络游戏点券,并将点券充入近20个不同的游戏账号,再经过收购游戏点券者的操作将点券换成现金汇入另一账号E,账号E内的钱再分汇至不同的取款人卡中,由取款人通过不同的ATM机将钱取出最后汇总到账号F即洗钱联络人手中。如此一番千回百转,赃钱也被彻底“洗干净”了。更棘手的是,所有相关的账号均是利用虚假身份办理的,这也加大了民警的侦办难度。

尽管困难重重,但专案组民警还是先后往返湖南、杭州、上海、山东、广西等地,辗转数万公里,通过层层抽丝剥茧,逐一锁定并核实该诈骗团伙中的各成员身份。

9月中旬,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分别在山东、广西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和覃某,又于10月中旬在嘉兴抓获唐某,其余涉案人员也被一一列为网上逃犯。

由于专案组民警分析细致、定位精准,成功拦截赃款50余万元,其余赃款还在进一步追回中。更值得一提的是,民警在侦办过程中,将8月5日发生在西安的一起案值高达200余万元的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串并,最终确定也是该犯罪团伙所为。

目前,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