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能以低价购买奥迪A8并且为车办理军牌,李某最终骗取事主胡先生近88万元人民币及16万港元的购车款。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庭上称有能力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间,被告人李某以能为被害人胡先生低价购买一辆奥迪A8型汽车并办理军牌为由,骗取胡先生钱款共计人民币879999.99元、现金港币16万元(折合人民币126704元)。随后,李某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当天上午10点30分,28岁的李某被法警带上法庭。李某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没有正当职业。对于检方的指控内容及罪名,李某并不认可,“我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因为我被羁押了所以没法再履行合同,我是有能力办理的。” 低价转卖奥迪 公诉人认为李某在此前的供述中曾表示,他向胡先生介绍过自己是军队人员。而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政治部保卫部证明,李某并非现役专业待安置干部。对此,李某辩称,他没有说过自己是现役军人,“我说我当过兵,但没有提现在是军人。” 据作为该案证人、同时也是介绍双方认识的李先生说,他此前因生意往来分别与李某和胡先生相识。李某曾告诉他说自己在261医院上班,并且在2008年、2009年穿着军装到过他的摊位。2013年7月,李某因欠他钱款,提出以天津的一个人抵押给他的一辆奥迪低价卖给他。但他并不想买,后来在同年9月将李某低价卖车的消息告诉了胡先生,胡先生对此很感兴趣,于是他便介绍两人认识。 钱到手拖延交车 而据事主胡先生说,在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可以帮忙低价买奥迪和办理军牌落户的李某后,两人经过几次商谈,确定了买车的价钱和办理军牌落户的费用。其间,他便通过招商银行账户向李某的银行账户分别转入购车款20万元、43万元,后向李某介绍的一位姓袁的朋友的账户中转入购车款10万元、办理军牌费用15万元,最后又交付了现金购车款16万港元给李某,对方则给他书写了协议书和收条。拿到钱后,李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车,军牌也未能办理落户。“买车后并没有拖延,我一直在积极跑这个事情。”李某为自己辩解,称主观上并没有要骗对方的意思。 庭审最后,辩护律师表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且并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冒充军人身份。因此,案件应属于民事纠纷。公诉机关则坚持公诉意见。法官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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