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贾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最新数字显示,埃博拉疫情已造成4033人死亡,全球防控形势严峻。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交往的日益密切,不少中国网友也在担心:若埃博拉疫情不幸来到中国,“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加以应对了吗? 记者注意到,两个多月以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中国多个有关部门、单位,已陆续出台防控埃博拉出血热“入侵”我国的应急举措。埃博拉出血热已被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若疫情严重威胁我国,必要时可封锁有关国境口岸。 卫计委:所有预案都已制定 正进一步完善 7月3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发布《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并在8月15日更新了第二版。方案介绍了埃博拉出血热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临床表现及预防控制措施等内容。 目前尚无预防埃博拉出血热的疫苗。该方案指出,鉴于此,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的关键措施是严格隔离控制传染源、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加强个人防护。卫计委另出台专门方案界定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范围以及规范管理。 9月初,卫计委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进一步加大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工作力度。 卫计委介绍,将埃博拉出血热纳入检疫传染病后,防控措施已做出相应调整。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对发现的染疫人,可以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对染疫嫌疑人进行留验。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交通工具、货物、邮件、快件实施严格的检疫和卫生处理;禁止疫情发生地特殊物品和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入境。 当疫情进一步发展,对我国构成严重威胁时,可以依法采取指定第一入境口岸、停止国际通航乃至封锁有关国境口岸的应急措施。 此外,卫计委和质检总局于8月18日出台工作方案,对在口岸可能发现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时的转运工作流程做出规定: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做初步判定,确定后通报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后者在2小时内赴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我们要防患于未然,一旦疫情输入我国,要做好一系列准备,制定详细的预案和方案。”9月11日,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说,“目前所有预案都制定出来了,我们正在进行培训、演练和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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