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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党纪政纪处分608人

2014-10-10 18:30:29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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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行为和受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1至8月,立案调查工程建设中违纪案件64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同时,加强制度改革和机制建设,推进招投标改革,完善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机制。

6.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管理不严、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市属国企中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1至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新立案件63件,同比增长10.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查处了住总集团实业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孙昆明受贿50万元的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研究起草《完善市属企业分类的实施意见》、《推进市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按照《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国企改革。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启动了第二轮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深化董事会建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等新机制,逐步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7.关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领域违纪违法、侵害民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教育领域,切实解决招生收费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不规矩问题。制定了《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开通教育乱收费专线举报电话和市区两级公开举报邮箱,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已清退违规收费金额67.8万元。同时通过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总量、取消“共建”入学方式、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等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公平、过程公开,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普通高中、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和“二十三条禁令”等招生纪律,严令制止以捐资助学的名义收取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打破合作办学、特长生、改革实验班等容易出现违规问题的利益链。

在科技领域,认真解决科研经费分配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针对科研经费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完善科技项目和经费评审评价方式。强化科研经费管理,在全市科研经费涉及到的22家市级预算单位建立协同落实机制,规范管理,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立项。研究结余经费管理制度,探索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研经费实施第三方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严格审核科研项目立项,加强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

在医疗卫生领域,认真解决违法违纪侵害民利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实施意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捐赠、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提出更加明确的禁止性要求,对制度执行不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乱纪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查找漏洞,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目前,全市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不合理处方率分别从点评前的10%和16%均下降到4%。通过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推进医师电子处方改革,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加快药品招标改革,提高药品遴选、采购过程的公开化、信息化程度,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搭建公开透明的药品阳光交易平台。

8.关于大额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存在很大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存量中除已经安排的5亿元基本建设支出外,不再安排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专项资金增量部分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必须具备从事文化领域相关工作的职能或资质。对增量资金中用于事业的部分进行压缩,重点压缩大型节庆晚会、论坛展会及大制作项目开支。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和支持资金额度较大的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对36家单位2010年至2011年期间承担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支持的91个项目已作专项审计。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推进专项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文化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重点和优先次序,确保资金投入与全国文化中心地位相匹配,与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任务相协调。

9.关于防范在产业转移、功能疏解、环境治理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在推进产业转移、功能疏解和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监管力度。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责部门的责任,运用专项检查、专项巡视、专项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在转移、调整过程中的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防止出现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挥约谈制度的作用,通过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在产业转移、功能疏解和环境整治中的腐败案件。

10.关于问责追责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力度。起草《北京市生产安全约谈办法》,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生产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领导责任。按照《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大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力度,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干部特别是局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失职渎职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关于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精简会议,制定下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资料的通知》、《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科学统筹会议安排,简化会议活动规模,压缩会议活动时间。进一步精简文件,制定了《市委文件管理办法》、《北京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落实精简文件各项制度规定,减少发件数量。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超标办公用房工作,截至8月底,除个别单位因办公楼施工建设和租赁周转等特殊情况外,市属党政机关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已有10个区县完成了整改任务。并就坚决防止在处理办公用房超标中的浪费问题提出要求,从严管理,强调使用轻型材料、简易装修,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12.关于服务基层意识不强、行政效率不高、不想作为、不敢担当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思想教育。对全市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全部集中轮训,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特别是在区县直接面向群众的科队站所、便民服务大厅及受理窗口,全面开展“两规范一提高”(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服务,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工作,集中整治“庸、懒、散、拖”等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到2015年底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再精简200项以上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布市、区(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加强基层科队站所管理,健全政务服务体系,2014年底前,完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支撑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市级中心与市政府部门之间、与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之间信息网络的无缝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电子监察,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督促各部门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市属部门以及各区县行政部门共存在315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态度恶劣等问题线索,均已进行调查处理,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13.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边整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抓住重要节点出台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和曝光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今年1至8月,全市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38人。通过北京纪检监察网、北京日报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目前37家经营场所中16家已关停、21家转型。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工作的意见》,巩固和深化治理“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开展拖欠群众钱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纠正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行为。开展了对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初步形成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

深入开展“严肃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专项行动。一是从信访举报入手加大查处力度,公开了12388举报电话,综合其他信访举报渠道信息,对2013年以来收到的涉及培训中心腐败浪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梳理核查,已将问题线索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二是从典型问题入手加强监督检查,对5个单位在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行为立案调查。对市政府部门开办的4个培训中心进行了重点检查,正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三是进行分类整改。已完成全市培训中心排查摸底,共144家。对全市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的培训中心,按照职能进行分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整改。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全部取消挂培训中心牌子但无培训职能的培训中心;对有培训职能的培训中心实行社会化管理。此项整改工作在今年底基本完成。今后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全部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行。

14. 市委进一步发挥班子集体作用、调动班子积极性,更好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整改情况:制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就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善于谋大事、抓大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等七个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和谋划首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会议、常委会议题计划管理等制度,改进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15.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中组部结合巡视对北京市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整改要求的通知》,逐项就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对各区县局级单位明确纪律要求。制定了《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市管干部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程序的有关规定》,规范市管干部平级调整职务程序。制定了《关于完善市管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对从严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做出部署。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系统,加强对推荐程序、得票情况以及违规用人问题的监督审查;进一步扩大系统覆盖范围,在企事业单位全面推广应用;对日常发现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全程记录、加强跟踪管理、坚决予以纠正。目前,正在按照中央规定,对选人用人检查工作进行规范,5年内对全市区县局级单位普遍检查一轮。根据中组部统一部署,对破格提拔、带病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中组部交办的立项督查件进行认真直查。

16.关于对领导同志身边干部的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央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了对市级领导干部秘书的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干部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逐步形成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的长效机制。

17.关于违规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各区县违规设置的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全市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超配干部底数。下发了《关于落实中组部结合巡视对北京市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整改要求的通知》,再次向全市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各区县局级单位对未经市编办批准设立巡视组的问题全面整改规范,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明确整改消化工作时限,2015年9月底前完成超配市管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2016年9月底前完成处级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

18.关于“裸官”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扎实做好全市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处级及以上干部有关情况的核实和组织处理等工作。按规定已对相关干部全部完成岗位调整,或备案登记等手续。

19.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对全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了全面核查,重申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纪律。全面梳理汇总填报情况,对填报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市管干部报告材料,及时发回补填;对投资、房产、因私出国(境)等重点项目,加强校核分析,综合汇总报告中存在的异常数据,要求填报人予以核实并进行补报。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加大了抽查工作力度。按照5%的比例,对市管干部报告的有关事项信息进行了抽查。同时根据干部考察、巡视等工作需要,做好重点抽查工作;有序开展处级干部报告材料的抽查核实工作。经查发现问题的,要在及时补报的基础上,给予组织处理。

20.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全市确定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开展集中整顿,目前已完成转化和有明显提升的合计占到总数的92.8%,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后进村整顿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经常性地发现、整顿重点村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治理。在总结“八步工作法”等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以“四议一审两公开”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决策规程,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实行“两说明、一承诺、六禁令”,公开个人拥有宅基地和承租土地情况,严格纪律约束。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实施“村账托管”、“村章托管”等基层民主管理手段。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村干部包片联户和逐户走访制度,实行“五必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干部年度“双述双评”活动,全面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目前,整改工作刚刚开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任务还很重。市委一定按照中央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工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履行好首都工作职责,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2388;邮政信箱(100161)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9号,中共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wxsb@bjsupervisio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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