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警惕“朋友圈”中的媚俗营销

2014-09-16 10:25:45向 炜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微信以其丰富、强大的功能赢得了诸多用户的青睐,成为个人社交及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一些人也便打起了用微信生财的主意,“巧”借微信平台进行炒作、营销。一些信息中常常嵌套着不合时宜的宣传推广字句,令人防不胜防,又烦不胜烦。

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里就有这么几条信息在传播扩散。譬如,“千万不要来XX,我是认真的!”大意是来到这个地方,就会被迷住,再也舍不得离开。极端的言说方式,一惊一乍的表达句式,让人忍不住点击后大呼上当。另一种常见套路,是某某地方“出大事了”。猛一瞧,吓一跳,以为真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定睛一看,其实后面紧跟的却是某家美容院的折扣广告,限制转发多少条,可以到店拿到一些奖励之类。不禁要问,就这点儿事,非要故作玄虚吗?

市场经济,特别是互联网时代,注意力也是宝贵资源。借助新媒体平台,对产品、品牌进行推广与宣传,本无可厚非。但为博取关注,采取“标题党”的方式,利用微信朋友圈大兴媚俗宣传之风,则十分不可取。这虽然达到了吸引眼球的商业目的,但与消费者的需求搭不上界,与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相违背,仅仅是依靠媚俗消耗消费者的好奇心,不仅有损社会风尚,而且会破坏产品形象,纵然能引得一时关注,但绝非长久之计。

微信营销既是商业行为,也是文化行为。如果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只考虑刺激公众神经而丢弃社会责任,其结果不仅达不到预想的宣传效果,反而极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害自身信誉,最终得不偿失。而一旦逾越了法律界限、搞恶意营销,还要接受惩处,付出应有代价。已有不少教训在前,如果把媚俗作为掘金利器,商家最终只能走向死胡同。

新媒体时代,小小指尖上的每一次点赞、转发或评论,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对微友而言,接触类似信息时,也应保持清醒头脑、葆有怀疑精神。对类似缺乏实质创意的套用宣传、媚俗策划甚至虚假信息,提高警惕、注意甄别,才能不推波助澜、落入陷阱。应该清醒认识到,诸如此类的营销策划现已泛滥成灾,成为一种视觉上的污染,如果我们再大肆转发,必然会进一步助长此风蔓延,不经意间成为虚假宣传甚至谣言的帮凶。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