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李心萍)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条例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修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 新规定要求,组织机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确保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据介绍,目前我国组织机构代码已累计赋码4000多万个,基本覆盖每个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后,组织机构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电子报告,不仅方便了组织机构,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改革年检制度将从根本上杜绝个别基层管理部门借年检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
相关阅读:
- [ 09-14]中国籍珠宝大盗瑞士落网 曾在九国盗百万美元珠宝
- [ 09-14]福州路口设“拉链”防“中国式过马路”
- [ 09-14]李克强倡导“万众创新”:为中国经济升级版发力
- [ 09-14]中国近期强降雨致16人遇难 台风“海鸥”将入南海
- [ 09-14]习近平抵达马尔代夫 中国国家主席42年来首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