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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倒贴钱给雇主养两年孩子 女婴生父另有家庭

2014-09-14 07:51:05来源:重庆晚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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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倒贴钱给雇主养娃两年

父母非婚生子都不管,她想把孩子给别人领养可以吗?

两年前,一位单亲妈妈产下一女婴后,将孩子全托给了保姆喂养。两年后,孩子仍然随着保姆生活,这位单亲妈妈不仅欠下了保姆好几个月工资,平日里也基本不来探望自己的亲生女儿。眼看着这个叫茜茜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又当保姆、又当婆婆的李阿姨,心里越来越慌:“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她有朋友想领养茜茜,却又不知道是否合法。

帮人带孩子还要倒贴

家住大渡口区的李萍是一名月嫂,今年49岁,李阿姨告诉重庆晚报记者,2012年8月13日,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来到茜茜母亲陈女士家中,当时茜茜只有2个月大。陈女士自称是单亲妈妈,李阿姨每天上门做饭带孩子,月工资3000元。

两个月后,陈女士提出要将孩子寄养在李阿姨家中,每月工资提升为5500元,李阿姨一口答应下来。“她还年轻,未来肯定也要结婚。”李阿姨说,她能理解一个单亲妈妈的不易。

带了茜茜几个月后,李阿姨觉得有点不对劲。李阿姨告诉记者,陈女士经常一个月都不出现一次,打电话也不接。2012年12月10日,陈女士来看望茜茜,留下5000元生活费后,一连好几个月都不见踪影,直到过年也没有出现过。“从那时起,我的工资就开始拖欠。”李阿姨称,好几个月下来,该拿的钱没有得到,自己还倒贴了不少,“这些都无所谓,主要是孩子见不着妈,太可怜了。”

孩子父母只出现一次

昨日,记者来到江北区大川水岸小区,现在为了抚养茜茜,李阿姨又找了份保姆的工作,吃住在主人家,每月收入3500元。“现在茜茜是我亲家母在带,我每个月给她2000元,加上买奶粉的钱,每个月剩不了几百元。”李阿姨说。

李阿姨说,婆孙二人其实早已有了感情,茜茜一岁零四个月的时候,喊出的第一个称呼竟然是“婆婆”。从那之后,李阿姨也改了口,喊茜茜“幺儿”。

今年5月24日,茜茜两岁生日,李阿姨为她庆生时,一名自称姓胡的40多岁中年男子,与茜茜母亲陈女士一同来到李阿姨家中。胡先生承认,自己是茜茜的生父,但陈女士告诉李阿姨,胡先生另有家庭。

中午饭刚吃完,丢下2000元钱后,胡先生与陈女士匆忙离开,没有多看孩子一眼。李阿姨说,这是唯一一次,茜茜的亲生父母同时出现。

上个月,茜茜发高烧,李阿姨给陈女士打去电话,陈女士似乎漠不关心,喊李阿姨给茜茜吃点药就是。“除了手上戴的银手镯,还有几件衣服,她什么都没给茜茜买过。”李阿姨说,她理解单亲妈妈,但她认为陈女士配不上“母亲”两个字,“除了钱,她还给了孩子什么。”

孩子生父另有家庭

两个月前,同事马女士听说了茜茜的事,当天就跟李阿姨来大渡口看望茜茜。“他们一家都是好心人,毕竟都是多年朋友,知根知底。”李阿姨说,马女士与丈夫虽然一直没有小孩,也很为年幼的茜茜着急。

昨日在电话中,马女士告诉记者,李阿姨这样拼命打工,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孩子长大了,李阿姨岁数也大了,今后谁来管?马女士曾先后接济过3000元,她表示,自己愿意领养这个可怜的孩子。

让朋友领养茜茜,李阿姨不敢做主。她通过短信告知了陈女士后,陈女士没有回复,李阿姨多次打电话给她,都没有打通过。

昨日上午,李阿姨当着记者的面给茜茜的生父胡先生打了电话,在电话中,胡先生赞成马女士收养茜茜,表示自己没能尽到父亲的义务,是因为无奈,“我是有家庭的,让我怎么尽责嘛。”

随后,记者拨打陈女士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中。 重庆晚报记者 方向 陈林 摄影报道

可以送养形式换监护人

茜茜父母的行为算不算遗弃?重庆恒庆律师事务所叶闵律师称,陈女士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托词———保姆。李阿姨与陈女士只能算经济纠纷,并不能起诉监护人尽到赡养义务。

即便如此,茜茜还是能被领养。昨日下午,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陈姓工作人员表示,茜茜属于非婚生子女,陈女士和胡先生必须与茜茜做亲子鉴定,确定其为合法监护人。“若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必须同时出面,签订统一的送养意愿书。”工作人员说,送养人与收养人达成一致后,送养手续交由民政部门登记后即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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