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际>国际要闻> 正文

“刀锋战士”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 仍将面临刑期

2014-09-11 19:32:33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林锦
分享到: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路透社报道,南非法官当地时间11日在“刀锋战士”枪杀女友案的宣判中表示,检方没有能够证明皮斯托瑞斯“有明确杀人动机”。

主审女法官玛斯帕表示,检方在控诉皮斯托瑞斯“故意杀人罪名”的过程中,没有提出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其有罪”。玛斯帕表示,“刀锋战士”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

报道称,这一宣判对于皮斯托瑞斯来说算是一个好消息,但他仍有可能面临较轻的谋杀指控,入狱的时间恐怕不会很短。

据报道,当主审法官一页页朗读宣判时,皮斯托瑞斯的头压得很低,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此前主审法官曾质疑检方提供的证人证词,称其有诸多疑点。法官同时表示,检控双方对皮斯托瑞斯和女友关系的证据均没有说服力,“两人之间的关系好坏,对法庭宣判都没有作用。”

法官还称,皮斯托瑞斯个人的证词也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刀锋战士”奥斯卡·皮斯托瑞斯涉嫌于2013年2月14日情人节当天,枪杀女友里瓦·斯滕坎普。27岁的皮斯托瑞斯否认故意开枪,并称他以为是有人潜入住宅。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