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晒1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6起涉违规使用公车
2014-09-10 15:28:50来源:济南日报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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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假期刚刚过去,今天晚上,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监督专区的“曝光台”栏目中,“晒”出了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6起案例涉及违规使用公车,2起涉及违反工作纪律,4起涉及公款吃喝和工作日饮酒。这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分别为: ●巨野县人大常委、党组副书记谢云金接受企业购买公务用车及未经审批超标准购车问题。市纪委给予谢云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接受的企业车辆已公开拍卖处理,超标准购买车辆已退回原单位。 ●菏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马步双公款旅游问题。市纪委给予马步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菏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职务,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员自己承担旅游费用。 ●巨野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杨钟晓离任后占用本单位公车问题。市纪委给予杨钟晓党内警告处分。 ●单县北城街道办事处农业办主任张宇风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单县北城街道委员会给予张宇风党内警告处分。 ●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厂长王英豪、城建科科员王秋林、办公室科员李守勇工作日饮酒问题。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王英豪、王秋林、李守勇三人行政记过处分。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中心校会计边新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鄄城县教育局给予边新华行政警告处分。 ●鄄城县左营乡双李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广爱公款吃喝招待问题。左营乡党委给予李广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泰安路派出所教导员潘波公车私用问题。市公安局给予潘波行政警告处分。●日照实验高中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闫丰玖公车私用问题。东港区纪委给予闫丰玖党内警告处分。 ●日照港公安局西区派出所副主任科员邱卫东公车私用问题。日照港公安局党委给予邱卫东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西区派出所所长王立刊给予通报批评。 ●日照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王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市旅游局给予王静行政警告处分。 ●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党政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贾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给予贾萌行政警告处分。 ●淄博市张店区科技局驾驶员王朋违规使用公车,公休日未按指定地点停放问题。张店区纪委对区科技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区科技局分管领导和王朋作出检查。 ●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夏庙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赵建设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兖州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记者 宋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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