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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从心所欲不逾矩

2014-09-10 10:42:41本报记者 彭波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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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界的自由

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

记者:常识告诉我们,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但自由有边界吗?自由的边界应该在哪里?是以法律为界,还是以道德为界?

辛鸣:自由是人的自由,但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所以,每个人的自由既要通过他人的自由来实现,也要通过他人的自由来加以限制。

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着种种冲突,冲突导致了限制自由形态的出现。在实现自由的过程中,民主、公正、平等等价值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当人们追求自由时,首先要遵循的是公正原则;当有人想要实现过度自由时,就是民主发挥作用的时候;当自由出现冲突时,平等就显得很重要。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整体,每一个价值观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律也好、道德也好,都是对自由边界的论证和界定,而不是自由边界的基石和依据。我们所追求的最高自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而自由的边界,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韩震:自由的边界首先是法律和社会规范。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是人类的自由,这是动物的任意性。人恰恰是有了自我认知,有了自我尊严,有了各种规范,才脱离了动物状态。同样,处于社会之中就要受到社会的规范。社会的秩序是为了维护个人自由发展而存在的,社会规范为自由提供了保障。只有尊重社会规范的约束,在法律框架下追求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不过,法律和社会规范仅仅是最低的要求,自由的边界决不能仅仅停留于此。我们要追求的更高层次的自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个人的自由发展不仅不能违法,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发展,而且还要有利于别人的自由发展,构建起相互促进的关系。这才是作为价值标准的自由的涵义,是建设未来理想社会的基石。

侯惠勤:法律是强制而有形的硬约束,而自由是无形的。人们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追求自由,但法律并不是自由的边界。

自由是人们获得了三种能力:认识了客观世界、客观规律,并自觉遵守客观规律;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对他人始终友爱、和睦、平等,结成相互友爱的命运共同体;不断培养、形成、发挥自己的道德力量。这三种力量都是无形无边的,所以自由也应该是无形无边的。

人可以不受任何狭隘空间的束缚,趋利避害并不是人类永恒的价值选择。真正的自由体现在自觉的献身精神,体现在关爱的崇高情怀,体现在道德的自我约束。高度的自由,一定是把道德准则内化为自觉行动的过程,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本期统筹:彭波 臧春蕾

版式设计:蔡华伟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1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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