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靠任命,“官大”就能拿高薪 2013年,A股上市公司中最终年薪超过500万元的公司高管有53位,金融类机构占近半壁江山。 不少金融业内人士反映,与接受股东监督的上市大行相比,一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待遇情况更隐蔽,大量未上市的地方“国字头”控股银行薪酬披露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从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整改情况看,以报销名义发放职工补贴、按岗位确定“固化”薪酬增幅等做法,存在于多家地方城商行、农商行。 一方面是高薪酬、低风险,而另一方面,赴银行任职却往往仅靠“一纸任命”就能获取动辄超百万的年薪。 据中央第四巡视组通报,吉林省有多位副省级领导干部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其中受贿1919万元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退休后便选择任吉林银行董事长“发挥余热”。青海银行、浙商银行、齐鲁银行等一批地方国资持股银行高管,也调任自政府官员,部分官员“跨业”前并无企业经营经历。 “有一批银行高管不是靠市场化选拔、行内层层培育,而是官员这边刚卸任退休,那边就去下属企业接任,还保留行政级别待遇。政府任命去一个好地方拿高薪,难道就能培养出银行家吗?”上海金融学院副校长贺瑛教授说。 “银行薪酬高不高应由市场决定,但部分机构薪酬机制没有与工作责任挂钩,高管任免与问责没有市场化,靠‘官大’就拿到高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指出,国企薪酬机制不能助长不劳而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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