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致大部分财权归中央 地方被迫靠卖地等找钱
2014-08-26 07:39:3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调整央地财政关系, 使财权、事权相匹配 6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之一,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 会议指出,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此进行解读称: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建立现代财政体制的重要方面。通俗地说,就是根据中央和地方“谁该干什么事”来定“谁掏钱”,再通过分税、转移支付机制让“钱”与“事”相匹配。 1994年以来,地方政府“钱少事多” 据许安拓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央和地方征税,跟农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相似,缴够国家的,剩下的全部是地方的。这样,地方政府积极性很高,想办法把经济总量搞上去,把税基做得越大,这样征的税就越多。但这种税制使中央财政陷入尴尬,无奈之下,从1994年开始,我国开始进行分税制改革,把最要紧的、大头的税放到中央,保证中央的收入,奠定了此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格局。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的财政收入占整个税收的比重一下子从原先的20%提高到50%以上,但所做的事并没有增加;地方只占40%多,但是该做的事并没有减少。 以2012年为例,根据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测算,在2012年财政总收入的“蛋糕”中,中央政府约占49%,地方政府约占51%;而在支出方面,中央所占的比重不足20%,地方要占80%以上。 许安拓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分税制改革导致大部分财权在中央,地方收入相对少,但事权又落在地方。地方政府被迫采取另外的渠道找钱,一是卖地,二是向银行贷款,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很高。 多位专家公开表示,地方事权压身、财权不足是我国财税体制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不清晰,造成地方事权过多,只能靠专项转移支付来解决,这就带来了专项过多的问题,影响财政运行效率,也产生了备受诟病的“跑部钱进”。 |
相关阅读:
- [ 08-15]鸾凤推行利益分配新办法 引进企业村里分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