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吁澄清反腐认识误区:“均贫富”非反腐目标
2014-08-21 17:58:31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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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没有灵丹妙药,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应该看到,腐败是与社会主义本质不相容的,社会主义经过长期发展和不断自我完善,将来一定可以最终根除腐败。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是一项长期复杂的斗争,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腐败,至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根除腐败。 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一定阶段内,人类还创造不出使腐败既不能存在又不能再产生的社会条件。反腐败没有灵丹妙药,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所谓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要将腐败遏制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所能承受的限度之内,从总体上保证政治、社会不腐败。如果把反腐败理想化,很容易在现实面前碰壁。因此,对于反腐败,我们所需要的不是豪言壮语,而是脚踏实地,既要充满信心,坚定不移,又要从实际出发,一步一个脚印。 “均贫富”不是反腐败的目标 用小农意识反腐败,最高的原则就是“均贫富”。表现在经济上,就是劫富济贫,宁可普遍贫穷,也不能容忍普遍富裕基础上的贫富差距。这种小农意识是狭隘的,对社会的发展是有害的。历次农民起义,千百万人揭竿而起,矛头直指反动腐朽的统治阶级,但起义一旦成功,农民政权又很快走向腐败,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我国曾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对于这一点要特别警惕。在反腐败中要注意两种倾向:一是不能把合理的差别看成腐败。如现阶段,高级知识分子、政府官员等群体会或多或少享受一些待遇。对这种现象,要区别对待。属于“四风”之列的要坚决清除,但有一些待遇是开展工作必须的,对这些确实与普通群众有差别的但又并非不合理的“待遇”就无须当作腐败来反。二是不能把一些人“均贫富”的呼声,看成是反腐败的正当要求。无论从历史潮流看,还是从现实情况看,这种要求都是消极的。如果照此办理,轻则带来社会发展停滞,重则给社会带来破坏。 不能用搞群众运动的形式反腐败 在反腐的过程中,必须走群众路线,因为人民群众在发现线索、提供证据、举报犯罪方面,具有无所不在的天然优势。但发动和组织群众搞“运动反腐”,表象上看,可能一时轰轰烈烈,但从历史来看,很难取得成功。运动反腐往往像一阵风,腐败者用躲风头的方式就能轻易地逃避惩罚。腐败官员见风使舵,遇“风”而止,“风”停便行,导致腐败屡禁不止。运动反腐不但不能保证根除腐败,反而会削弱反腐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综上所述,在高压反腐的同时要抓紧科学反腐制度建设,从治标过渡到治本。科学的反腐制度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选择科学制度反腐,让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这既是世界各国的反腐共识,也是我国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人民论坛王明高 湖南商学院副院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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