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残疾女盗窃上瘾4年被处理5次 热衷无偿献血

2014-08-11 17:01:04 孙丽娟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金少红) 不到四年时间,李某因偷盗被行政拘留四次,判处有期徒刑一次。近日,李某再次因盗窃被抓,且供述又作案四次。偷盗成瘾的李某称,自己智力不能受到刺激,否则极易引发盗窃。

女子李某盗窃成瘾,2010年底至2012年8月,李某因盗窃先后被行政拘留四次;2013年11月,李某因犯盗窃罪被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今年3月至4月,减刑释放的李某再次伸手,在高区盗窃时被人赃俱获。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在高区法院法庭上,李某辩称自己持有智力障碍三级残疾证,不能受到刺激,否则就容易盗窃。

李某的父母对她既痛心又无奈。他们当庭介绍,李某小时候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开口说话晚、易怒、与人沟通困难,上到五年级就辍学了,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但近几年,李某热衷公益事业,经常无偿献血,光献血光荣证就持有十几本。

李某让父母操碎了心。父母怀疑她不是智力有问题,而是患有心理疾病,但无力求诊。

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考虑到她自愿认罪、部分被盗物已被退回且持有残疾证,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她有期徒刑十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