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詹某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竟伪造产权证明向贷款公司贷款500万元,骗得贷款大部分用于偿还所欠债务。记者昨天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詹某。 初步查明:2013年9月,詹某因欠下他人高额债务无力偿还,遂伪造产权证明向深圳市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詹某向该贷款公司经理谎称深圳市龙华新区某股份公司的整栋农民楼都是其自己所有,并且每个月可收租金7万元。为多贷钱款,詹某还要求其姐姐一起向该公司贷款,并承诺由他一人来偿还,其姐答应后,詹某伪造了深圳市龙华某股份合作公司和宝安区某街道办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和姐姐的房产及收入情况。 贷款公司看到詹某提供的伪造的产权资料后,同意向詹某及其姐姐分别贷款200万元和3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3年10月12日与詹某姐弟签订了《借款合同》。为第一时间拿到贷款,詹某事先将其姐姐的银行卡U盾控制在手中,当贷款公司向詹某及其姐姐的银行账号发放贷款时,詹某立即将2个账号的所有款项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转走。骗得贷款大部分用于偿还詹某所欠债务。 詹某只在放款当日向贷款公司支付了第一笔利息及其它费用,之后就再未还款并开始逃匿。经核实,詹某伪造的深圳市龙华新区的农民楼只有15~16层归其使用,其余房产占有权、使用权均非其本人所有,而且詹某也没有租金收入。(记者王纳 通讯员谢远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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