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与自己同居了4年的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暂住嘉峪关市的正宁籍男子王某诱骗女友至老家将其杀害并抛尸。记者7月11日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年届五旬的王某与被害女子张某在嘉峪关市同居4年之久,2013年4月初,王某怀疑张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与张某发生争执。当年5月9日晚,王某诱骗张某前往正宁县,勒死张某后抛尸于一座废弃的窑洞,并将张某佩戴的黄金项链、手链、戒指和手机等物品盗走。此后,王某返回嘉峪关,购买作案工具,预谋杀害情敌。当年7月31日,办案民警在嘉峪关市一家足浴店抓获王某。鉴于王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董开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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