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工作
2014-07-08 13:05:44来源:央广网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分享到:
|
央广网北京7月8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并轨后公租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住建部提出了包括明确保证对象,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健全申请审核制度,完善轮候制度,强化配租管理,加强使用退出管理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七条意见。 其中保障对象再次明确为包括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其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意见也要求各地要整合原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受理窗口,来方便群众受理。并且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确定公租房的轮候期,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予以安排。同时还要求省级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公租房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该依合同规定来切实履行对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责任,确保公租房的正常使用。同时各地要全面公开公租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信息,畅通投诉监督渠道来接受社会的监督。 |
相关阅读:
- [ 06-09]住建部:6月下旬起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执法检查
- [ 05-18]住建部专家回应“楼市崩盘说”:不会出现房地产暴跌
- [ 04-26]住建部:2014年将在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 [ 04-02]住建部要求各地加强井盖巡查 防止发生行人坠落
- [ 03-19]住建部:40个重点监测城市住房信息已联网
- [ 02-20]住建部: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时要把外来务工人员考虑进来
- [ 07-22]住建部:拟用10年改变“逢雨看海”
- [ 07-12]住建部:三方面落实棚户区改造税费减免政策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