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联合声明》附件
2014-07-04 07:09:1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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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双向人文交流 双方商定,通过中韩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进一步促进人文领域合作。为此,双方将共同推进2014年度19个人文纽带具体项目,2014年下半年举行中韩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第2次会议。 双方商定,将继续加强两国公共外交合作,每年轮流举办中韩公共外交论坛,推进中韩网络意见领袖圆桌会议、中韩青年防止荒漠化共同合作等项目。 双方将致力于提高两国现有1000名青少年互访交流的效果,丰富和充实两国青少年交流,并商定继续将之扩大。 双方商定,支持成立由两国文化艺术领域代表参与的“文化交流会议”,以推动两国民间文化交流,加深两国国民对对方国家的理解与信任。推进文化产业领域研究及项目合作,包括2014年在中国举办第2届中韩文化产业论坛等,并就成立“中韩联合基金”进行探讨。 双方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协议》表示欢迎。 双方商定,积极鼓励两国教育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包括互派政府代表团、邀请母语汉语辅助教师赴韩和派遣韩国教师赴华、举办学术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等。 双方商定,扩大学校间交流合作,以此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 双方商定,通过各种渠道鼓励两国更多优秀青年到对方国家学习进修,致力于继续扩大两国间留学生流动规模。 双方商定,进一步扩大两国地方政府间交流与合作,鼓励更多地方发展友好城市关系。 双方商定,支持两国妇女组织及部门间合作,鼓励两国各界妇女友好交流。 双方商定,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及博物馆领域增进研究合作及人员交流,在打击文物走私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 双方商定,支持两国有关机构开展大熊猫合作研究。 (四)加强两国国民间交流 双方欢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商定以此为基础为在对方国家的本国公民提供更多法律保障,更好维护其合法权益。 双方商定,为鼓励两国国民互访,将2015年确定为韩国的“中国旅游年”,将2016年确定为中国的“韩国旅游年”。 双方商定,共同致力于到2016年实现两国全年人员往来达到1000万人次的目标。 双方商定,在大型综合体育赛事筹备、举办、参赛等方面加强合作。中方支持韩方举办2014年仁川亚运会和2018年平昌冬奥会。韩方支持中方举办2014年青奥会。 双方欢迎就互免持公务(官用)护照人员签证协定案文达成一致,商定积极商谈分阶段扩大免签范围方案。 双方商定,视需要相互增设领事机构。 三、以元首会谈为契机签署的文件 双方欢迎以此次元首会谈为契机签署以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大韩民国外交部2014至2015年度交流合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大韩民国企划财政部关于携手创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大韩民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产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大韩民国环境部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大韩民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关于加强两国地方经贸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关于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关税厅战略合作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大韩民国未来创造科学部关于广播电视和数字内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与大韩民国环境部关于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系统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韩国输出入银行在互惠风险参与协议项下有关超大型节能环保型船舶融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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