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省区市人均GDP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天津最高
2014-07-03 12:35:46来源:经济参考报责任编辑:林诚悦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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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了“2013年世界各国人均G D P排名”:“状元”为卢森堡,110423美元;“榜眼”为挪威,100318美元;“探花”为卡塔尔,100260美元,均超过10万美元。排名第4到第10的国家分别为:瑞士、澳大利亚、丹麦、瑞典、新加坡、美国和加拿大,均在5万美元以上。中国内地实现G D P为56.88万亿元,折合9.19万亿美元,人均G D P为6747美元,排名第81位,与马尔代夫(6764美元)、秘鲁(6674美元)、南非(6620美元)相当,低于10486美元这一世界平均水平。 从各省区人均G DP看我国经济在世界位置 考虑到我国经济总量庞大,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不少省(市、区)经济规模堪比中小国家。如果仅从经济层面观察,把我国各省(市、区)作为一个个经济体,与其他国家作为一个个经济体,进行人均G D P的比较,也许别有一番结论。 除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人均G D P分别为87306美元、37777美元、20930美元,与排名第3位的卡塔尔、第24位的日本、第37位的葡萄牙相当外,其他各省(市、区)与各国人均G D P的比较结果如下: 人均G D P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省(市、区)有6个:天津市人均G D P为16085美元,与排名第44的立陶宛相当;北京市人均G D P为15052美元,与排名第48的塞舌尔相当;上海市人均G D P为14551美元,与排名第49的俄罗斯相当;江苏省人均G D P为12049美元,与排名第57的加蓬相当;浙江省人均G D P为11055美元,与排名第60的利比亚相当;内蒙古自治区人均G D P为10900美元,与排名第61的巴拿马相当。 人均G D P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区)有8个:辽宁省人均G D P为9962美元,与排名第66的黎巴嫩相当;广东省、福建省人均G D P分别为9453与9344美元,与排名第67的苏里南相当;山东省人均G D P为9094美元,与排名第68的毛里求斯相当;吉林省人均G D P为7621美元,与排名第74的白俄罗斯相当;重庆市、陕西省人均G D P分别为6911与6895美元,与排名第79的黑山相当;湖北省人均G D P为6882美元,与排名第80的马尔代夫相当。 人均G D 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区)有17个: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均G D P为6366美元,与排名第85的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相当;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均G D P分别为6253与6174美元,与排名第86的厄瓜多尔相当;黑龙江省、湖南省、青海省人均G D P分别为6058、5937与5897美元,与排名第87的塞尔维亚相当;海南省人均G D P为5703美元,与排名第90的泰国相当;山西省人均G D P为5621美元,与排名第91的纳米比亚相当;河南省人均G D P为5519美元,与排名第92的阿尔及利亚相当;四川省人均G D P为5241美元,与排名第93的东帝汶相当;江西省、安徽省人均G D P分别为5131与5116美元,与排名第95的牙买加相当。其中低于5000美元的有5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均G D P为4940美元,与排名第96的马其顿相当;西藏自治区人均G D P为4205美元,与排名第104的巴拉圭相当;云南省人均G D P为4050美元,与排名第105的蒙古相当;甘肃省人均G D P为3924美元,与排名第106的乌克兰相当;贵州省人均G D P为3701美元,与排名第110的圭亚那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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