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宁波嘉华大厦物业欠费12.8万 业主面临电梯停运

2014-06-26 14:05:56冯瑄来源:宁波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天上午,嘉华大厦租户王女士致电本报称,大厦门口贴了供电公司发出的通知,说这幢楼因为没有缴纳电费,将在这周五停电。记者从鄞州区区供电公司确认,从6月27日起,将对嘉华大厦的物业专用变压器采取欠费停电措施。

位于首南街道陈婆渡村的嘉华大厦由宁波市葡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18层高的楼房共有420余套商住房,目前在住住房240套。2013年8月29日,嘉华大厦物业由原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为欣悦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同年10月,嘉华大厦物业开始拖欠电费。次月,鄞州区供电公司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象为上述两家物业公司。去年12月至今,鄞州区人民法院共进行了3次开庭,2次调解,均无果。

今年5月22日,鄞州区供电公司向嘉华大厦发送停电通知书,没有回应。6月12日,首南街道组织多方协调该事宜仍没有结果。6月19日,鄞州区供电公司向大厦内所有业主发放停电告知单,定于当月27日嘉华大厦的物业专用变压器采取欠费停电措施。

6月24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由欣悦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电费。

记者从鄞州区供电公司了解到,嘉华大厦物业自2013年10月份起拖欠电费,至今年6月18日已累计欠费12.8万元,其中不含电费违约金。

据了解,嘉华大厦供电由专用变压器和公共变压器组成。此次,鄞州区供电公司只对物业专用变停电,大厦内的用户供电照常。

鄞州区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朱斌表示,这是鄞州区首次对商务楼宇欠费后采取物业专变停电措施,停电将导致嘉华大厦内电梯运行、水泵、公共照明、消防等公共设施的电源缺失。届时,大厦内住户的出行、用水都将成为问题。

鄞州区供电公司表示,只要嘉华大厦物业将所欠电费及欠费违约金全额缴清,他们将恢复供电。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嘉华大厦,发现欠费停电通告贴满了各个醒目位置。进出的用户告诉记者,他们将物业费上交给物业,再由物业统一上交公共电费,为何欠费他们不清楚。

记者试图从欣悦明珠物业方面了解情况,但在场的物业工作人员均以“不知道”回复。

记者找到了拎着行李箱准备搬离的两位住户。她们说,不明白为何自己水费、电费、物业费都上交了,还要被供电公司贴欠费停电通告。(记者冯瑄 通讯员黄备 郑之超)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