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人们贪图便宜心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售房为诱饵实施诈骗。近日,宿松县公安局侦破一起以“低价出售工程顶账房”为名的合同诈骗案。 经查,2009年至2013年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承建某小区的7号楼的土建工程项目。刘某在没有房屋处置权的情况下,对外谎称该小区有几套房产系开发公司顶其工程款,现归其所有。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名义,同被害人方某、沈某签订伪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骗取方某、沈某购房款22万余元。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提示: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在购房前到房产部门确定产权归属,不要被他人骗术迷惑,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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