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统计显示:内地与港澳2013年文化交流1/3来自广东

2014-06-16 14:52:17 夏杨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4—15日,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签署了《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羊城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量中,广东占了1/3!

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建立已逾10年,在演艺节目和人才、文化资讯、文物博物、公共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等方面搭建了交流合作平台,惠及三地民众。据文化部统计,2013年广东占内地与港澳特区双向文化交流总量的1/3。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五年,三地成功联合申报粤剧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联合制作的“海上瓷路——粤港澳文物大展”、“岭南考古三十年成果展”深受三地民众欢迎;每年通过艺术的互动,增进了三地青少年的心灵沟通与情感融合。

广东省文化厅厅长方健宏透露,新签署的《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将重点加强八方面合作,主要包括:共同培养文化艺术创作、经营、管理人才,共同推动优秀文艺作品、文博藏品巡演巡展,共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共同拓展网络及无线移动终端文化服务功能,共同组织多元化社区文化交流活动,共同推进粤剧和其他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共同加强粤港澳文化产业合作,共同扩大三地青少年文化交流。

正在外地出差的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发来书面讲话表示,希望粤港澳三地以签订《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合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三地共有的文化品牌产品和服务平台。

(记者夏杨、通讯员刁定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