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将于5月27日(下周二)上午9点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25岁的李代沫曾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比赛,因《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之后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公司。 检方指控,2014年2月至3月间,李代沫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首开幸福广场某室的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郝某、郑某吸食毒品。后李代沫被查获归案。 2014年3月18日,李代沫被刑事拘留,4月16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代沫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 |
相关阅读:
- [ 05-20]李代沫吸毒被抓后悔恨曾流泪 希望能重回演艺圈
- [ 05-19]李代沫看守所内多次流泪忏悔 律师欲做罪轻辩护
- [ 05-13]北京朝阳法院受理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
- [ 05-12]李代沫被依法提起公诉 或面临三年以下刑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