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老人打篮球时猝死 家属起诉主办方索赔97万

2014-05-14 06:43 孔德婧 来源:北京青年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年过六旬的张某参加篮球赛时不幸意外猝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妻子和儿子将基金会、体育局、街道办事处三家主办单位诉至法院,索赔97万余元。日前,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并未当庭宣判。

据死者家属称,2013年6月1日,年逾六旬的张某代表社区队参加了一场由基金会、体育局、街道办事处主办的篮球赛。比赛期间,下场休息的张某身体突发不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心源性猝死”。事发后,家属就赔偿问题多次与主办方协商,始终未果。

家属认为,比赛既未配备随队医生,赛前也未对参赛人员进行体检,且事发后没有积极参与抢救,最终致使张某死亡,请求判令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7万余元。而三家被告主办单位表示,主办方已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且张某是心源性猝死,属于意外死亡。另外,随队的医疗人员还为张某及时服用了速效救心丸,拨打了120,并进行了抢救。

对于赔偿问题,三被告表示同意作出赔偿,但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了质疑,并表示不愿调解。(记者 孔德婧)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