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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市场说了算 网友盼降价

2014-05-10 07:14 刘映花 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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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刘映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等。《通告》还废止了涉及电信资费审批的相关文件,于2014年5月10日起正式执行。

工信部在对于《通告》的解读中称,“放开”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鼓励市场竞争推动资费水平下降,让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起到调控作用。

据介绍,此次放开的电信业务资费包括固定和移动的本地、长途、漫游语音、短消息、数据业务等所有电信业务资费。

对于运营商而言,这意味着获得了完全的自主定价权,业务打包套餐将更加灵活,增加了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竞争力。

用户则有望获得更多选择,明明白白消费。文件提出,电信企业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考虑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业务打包等多种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对涉及用户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宽带等业务,电信企业进行打包销售的前提是,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并鼓励电信企业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等。

昨日晚间通知发出后,不少网友都对“降资费”充满期待,“只要能和香港接轨就行。”但是,资费是否会下调,有运营商表示,还是要“市场说了算”。中国移动新闻发言人昨日称,中国移动将认真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用市场机制确定资费价格,力求资费结构简单、清晰、明了,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

昨日,在港股上市的三大运营商股价均出现小幅下跌,中国联通(00762.HK)下跌2.637%,中国移动(00941.HK)下跌0.931%,中国电信(00728.HK)下跌1.432%。

■释疑

“价格大战”将打响?

三大电信运营商此前曾都表示,电信资费有一定下调的空间,4G资费“余地”更大。不过,行业专家普遍认为,电信资费短期出现重大下调的可能性不大。

一方面,我国政府以往对电信资费标准管理就采取“管上不管下”(最高限价)模式,对于下限实际上不会进行管制。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其中,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将取消。此次文件的重要意义在于修订了原来文件中一些和现状不符的规定。

另一方面,近年来,三大运营商间的竞争已经较为充分。通信观察家项立刚表示,运营商的价格已贴近市场化,“现在中国移动和联通的利润都不多,只有电信的利润还比较高。大规模降价不利于运营商的发展。”

电信企业不受监管?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剑秋表示,自由竞争的前提是公平、公正、合理,如果主管部门认为其不合理,仍然将实施监管。工信部昨日也表示,将加强对电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文件要求,涉及在全国或跨省执行的资费方案,应在执行前告知工信部、发改委,其他资费方案应在执行前告知省通信管理局、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电信企业的指导、监督。电信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更低廉、更透明的电信服务。

如何保护用户权益?

文件提出,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文件还强调了应保护用户的选择权。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应包含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和适用期限等内容。电信企业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为用户选择适宜资费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

晨报记者 刘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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