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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问责12名部门领导 涉及市民吃住行大环境

2014-05-07 07:20  申冉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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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5月6日电(通讯员吴德记者申冉)“放任违章停车、新建公交站成摆设、经济适用房旁的垃圾堆成山、家常豆腐质量不过关……”5月6日下午,南京市纪委、市督察办发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第10号问责通报,“横扫”了民众身边的吃、住、行大环境。

这次的通报中:针对公安局、住建委、交通局、城建集团、质监局、工商局等多个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在其本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脏乱差”问题进行责任追究,12名相关责任人被集中问责。这是自该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部门首次集中问责环境问题,也表明,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据该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自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各区、街道、社区成为整治环境的主战场,但是环境问题是个系统性问题,整体环境面貌的改善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的严管、监督、指导和配合,对环境问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起“守土有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不管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只要履职不到位,只要出现了问题,就必须追责问责。

该负责人表示:只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环境问题上真正形成了合力,才能真正解决推诿扯皮的顽症,才能堵住在环境问题上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种种漏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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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等10条主次干道机动车违停问题及处理情况

【问题直击】4月22至23日,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对管辖范围内环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市公安交管局一至六大队辖区内珠江路、光华路、应天大街、江东中路、中山北路、姜家园等10条主次干道路段均存在停车秩序严重混乱现象,责任中队、责任民警没有或少有工作数据记载。市公安交管局职能部门巡查不力,管控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

【处理情况】给予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静松涛、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纪晓丹、四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庄涛、六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蒋杰、二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金涛免职处理。

●赛虹桥公交场站长期未投入使用问题及处理情况

【问题直击】4月9日,媒体曝光了赛虹桥公交场站建成后长期未投入使用问题。经查,赛虹桥公交场站位于凤台南路东侧,2009年获批开工建设,2010年5月竣工。建成后由于进出道路未配建到位,公交车辆无法进出,长期不能投入使用,现有进出通道被社会车辆占用并有建材堆积。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意识不强,沟通协调不力。

【处理情况】1、给予市住建委市政公用事业处副调研员杜方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2、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处长朱明明诫勉谈话处理。

●秦淮河边“垃圾停车场”、大阳沟项目拆迁工地脏乱差问题及处理情况

【问题直击】4月9日至11日,媒体曝光了秦淮河边“垃圾停车场”、大阳沟项目拆迁工地环境等问题。经查,秦淮河边长虹路停车场内垃圾堆积,晴天扬尘,雨天泥泞;七桥瓮湿地公园篱笆损坏和缺失,东门移动公厕基础设施配建不到位;大阳沟30号危旧房改造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入口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市城建集团下属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白下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

【处理情况】1、责令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翔书面检讨;2、责令南京白下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段红霞书面检讨。

●栖霞街道东家边豆制品作坊卫生问题及后续处理情况

【问题直击】2014年4月5日起,媒体连续报道了栖霞区栖霞街道东家边豆制品作坊不符合食品生产卫生条件的问题。4月15日,已对部分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另查明,对此食品生产卫生之前已有群众举报,相关部门虽进行了查处但未处理到位。质监、工商部门监管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

【处理情况】1、给予市质监局栖霞分局食品监督科科长李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给予市质监局栖霞分局副局长顾宏党内警告处分;3、给予市工商局栖霞分局栖霞工商所主任科员董建先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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