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推税收优惠政策促就业

2014-04-30 07:19  李晓喻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分享到:

中新社北京4月29日电 (李晓喻)就业形势向好之际,中国官方29日推出了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创业就业再添动力。

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速下滑至近一年半以来新低,但就业未受拖累,表现仍然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中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300万,较上年同期继续增加;登记失业率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

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完善现有政策,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助力就业稳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新通知,从事个体经营或吸纳就业的企业,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以按规定为其提供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

据知,对于自主创业的个体经营者,每户每年可以享受8000元人民币为限额的税收减免,新政颁布后,根据各省市不同的情况,限额标准最高可以上浮20%。对企业而言,过去每吸收一个失业人员,每年可以享受税收优惠4000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新政后,最高可上浮30%。

同时,通知规定,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不再有范围限制。

这一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一轮支持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国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增大。此举旨在促进创业就业,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