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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新修订的环保法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

2014-04-29 22:08  顾瑞珍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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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对区域限批作了进一步拓展,将对环境质量改善起到强有力促进作用”

记者:新修订的环保法中增加了“对未能完成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地区,应实行区域限批”的内容。请问这样的修订意味着什么?

潘岳:区域限批,是环保监管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是指对某些特定地区暂停审批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只规定了一种适用条件,即“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环保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种限批情形,即“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这是我国环境立法在区域限批方面的进一步拓展,将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责任,加快改善环境质量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的环境质量形势非常严峻。2012年,根据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为40.9%,环保重点城市达标比例为23.9%。

相关地方政府,如果完不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就将面临区域限批。这将会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

当然,我们不希望因区域限批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更不希望区域限批成为一种常态。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要向污染宣战,为此就要“多还旧债,不欠新债”。希望各部门与各级政府都要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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