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新修订的环保法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
2014-04-29 22:01 顾瑞珍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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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也正在开展前期的研究论证工作。 记者:如何解决当前环境执法不严问题,确保执法到位? 潘岳:为了增强环保执法力量和保障,新法主要做了两方面规定: 一是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惩企业环境违法。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针对环保部门失职渎职,严格行政问责。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新环保法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明确列举了九种失职渎职行为,并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例如,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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