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芳曼 眼下,又是新一批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时期,同时也是骗子们假借招工进行诈骗的“黄金时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一批假借解决工作为由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披露了骗子们的一些惯用伎俩。 假借旧时单位名目 伪造央企就业协议 荣某通过在网上发帖的形式,声称自己能帮助应届毕业生到大型央企、事业单位任职,并在京落户。据上当受骗者介绍,他们中有人随荣某一同前往某央企大院,发现荣某和很多人打招呼,遂相信荣某;有的则查看过荣某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发现荣某展示的是真实身份,遂打消疑虑;有的则看到荣某展示的盖有某央企人事部门公章的就业协议,遂信以为真。 最终,还是因为被骗者杨某亲自前往某央企人事部门查询,荣某的骗局才最终曝光。原来荣某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昔日曾在该央企工作,但早已离职,至于盖有公章的就业协议完全是伪造的。而此时,荣某已经相继骗取了十余名被害人,诈骗金额总计50余万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假借旧时工作单位的名目,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这是骗子经常使用的诈骗手段之一。在作案初期,犯罪嫌疑人往往编造各种理由让被害人相信其有能力解决工作问题。期间,又通过伪造印章及文书等手段要求求职者缴纳押金、报名费等各项费用。在后期,又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或者偿还部分钱款以维持假象。 虚构自身人脉资源 谎称打点需要费用 高某对外谎称自己是原海军高级将领的女儿,早年在南方某地级市担任过副市长。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高某后,正好王某的女儿即将毕业。王某遂找到高某,想让其帮女儿在北京找一个银行的工作。高某声称自己与一家银行的高管关系不错,可以帮助王某的女儿在国有银行谋一份职位,不过需要给领导“表示表示”。王某于是给了高某10万元现金用于打点。不久,高某又对王某说,上面的大头没问题了,现在要给底下的领导意思意思,只要5万元,就可以签三方协议了。王某信以为真,又往高某的银行账户汇款5万元。之后,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最终失去了联系。直到王某听说高某因为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才知道自己被骗。 检察官表示,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虚构人脉资源,要么冒充认识国家领导人、企业高管,要么伪造身份、经历等,谎称可以运用人脉资源为人解决工作问题,并以此收取大额钱款用作差旅费或打点费用。还有的案例则是团伙作案,组织、分工严密,各环节都经过严密的推敲、演示,令被害人防不胜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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