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4月23日电 (记者刘忠俊)23日下午,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某商城发生火灾,因及时疏散商城及周边民众,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目击者称,商城二楼外墙搭建的广告牌起火,火势燃烧猛烈,由于高温导致商场二楼、三楼的玻璃墙爆裂,大火迅速向商城内部蔓延。 泸州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12台消防车、8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救援人员抵达现场采取“先控制、后消灭”战术,避免火势向商场内部蔓延。经过1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据了解,2007年1月16日,该商城曾发生过一次火灾,导致二楼10间商铺烧毁,直接财产损失579226元。原因系该商城总配电箱上部的进出线孔洞处的电气线路短路产生的高温飞溅物引燃市场内可燃物所致。 目前,起火具体原因及损失当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
相关阅读:
- [ 04-23]四川甘孜州康定县沙德乡森林火灾已扑灭
- [ 04-22]云南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近2000人正在扑救
- [ 04-21]香港女住客遇火灾被困屋内 六旬翁往返10多次救助
- [ 04-21]租户将房屋群租发生火灾 法院判其赔偿房东两万
- [ 04-21]消防栓没水 突发火灾无法自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