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为推销保险认识了南某,并多次接触南某向其推销业务,未曾想南某竟心生邪念,将李女士强奸并潜逃3年。日前,丰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南某。 2010年10月,得知李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担任推销员,李女士的朋友为她介绍了客户南某。2010年12月,南某约李女士见面商谈购买保险事宜,称自己愿意购买保险,但希望李女士帮助自己要回别人欠的钱,这样就可以购买保险了。 见面后,李女士帮助南某打了几个电话催对方还款,随后,南某约李女士吃饭。饭后,南某送李女士去公交车站,途经偏僻路段时,南某强行将李女士推倒,意图不轨。然而,当时天黑,行人稀少,李女士见此情形内心恐惧不敢再多做反抗,便被南某带到出租房,被对方强奸。 去年12月,民警将南某抓获。(记者王晟) |
相关阅读:
- [ 04-17]男子因“强奸杀人”判死缓 服刑18年后真凶落网
- [ 04-16]女房东上门讨房租遭房客强奸拍裸照 写10万欠条
- [ 04-15]印度两军官强奸案后娶受害人姐妹以换对方撤诉
- [ 04-14]出纳枪杀领导称妻子被其强奸 高法未核准死刑
- [ 04-11]印度政党领袖提议废除反强奸法 称男孩犯点错不应被绞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