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曝出的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是近一个月来兰州第二起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数百万人的饮用水,被谁污染?众多市民如今喝什么水,对生活影响有多大?苯超标危害有多大,与3月兰州自来水异味是否有关联?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展开追踪调查。 一问:污染何来? 10日17时至11日凌晨2时,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至200微克/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消息一出引来强烈关注。 近一天过去了,此次苯超标的污染源究竟在哪?记者了解到,兰州市自来水主要水源来自黄河。检测出苯超标的自流沟,是连接公司自来水一分厂至二分厂之间的自流沟,长约3公里,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全程封闭且沿途没有排污口。但周边部分化工企业的一些管线与自流沟有交叉,从自流沟下方穿过。其一分厂是二分厂的预处理厂,而二分厂供给全市居民的生活用水。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闫晓涛说,检测发现,黄河的取水口和自来水一分厂的出水口所取水样苯含量没有超标。初步判断苯污染出现在自流沟。但此次苯超标是否因周边化工厂污染所致,仍需进一步调查。而自来水厂周边化工企业一天来既未证实也未辟谣,没有公开表态。 兰州市已成立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兰州市政府表示,将尽快查明真相,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二问:对市民生活影响有多大? 截至11日15时18分,兰州市对市区4个检测点进行抽样检测,其中城关区东岗和七里河区政府检测点未发现苯超标,安宁区培黎广场点检测出苯含量27微克/升,西固区检测出40微克/升。由于事故发生后受污染的自流沟被切断,主要供应兰州市市民日常用水的威立雅公司自来水二厂生产能力减了一半,全市降压供水,部分高坪、边远地区面临停水。兰州市政府也发布公告:未来24小时居民不宜饮用自来水。 而受兰州市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事件影响,兰州市大量市民纷纷来到各大超市、商店抢购纯净水。记者看到很多大型超市农夫山泉、康师傅矿泉水连连告急断货。 记者13时许在兰州市城关区华联超市东方红广场店看到,收银台前抢购矿泉水的人排起长队,一辆辆购物车上摞满了整件整箱的矿泉水、纯净水。在饮料区,工作人员推来一车仅剩的农夫山泉矿泉水,小推车还没停稳,就已被涌上来的市民抢到自己的购物车中。市民周女士忍痛买了两箱高档纯净水,每箱价格110多元。 她说:“过去根本舍不得买这么贵的水。现在临时应急没办法,要是持续好几天那就买不起了。” 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兰州市已紧急组织货源,确保瓶装水货源供应,对高坪及边远地区则采取定点、定时送水。 “喝矿泉水能撑多久?”兰州市民魏女士说,自己现在最大的梦想,是让8个月大的女儿能用安全的自来水冲奶粉喝。 三问:自来水苯超标是否与3月兰州水质异味有关? 一些化工专家表示,苯是一种石油化工产品,长期大剂量的吸入和皮肤接触会对人体的造血系统产生损害。如果出现苯中毒,则容易引发白血病、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低血压等。而在一个月前,兰州市就已经出现自来水异味,当时有关部门公开表示,自来水是达标的。受访的十多位兰州市民均发出疑问,这次苯超标是否与上个月的自来水异味有关?有关部门发布24小时内不宜饮用自来水,24小时根据什么确定,24小时后能否消除影响? 闫晓涛表示:“这次苯超标与今年3月份兰州出现自来水异味事件没有联系,3月份公司对自来水进行检测的所有指标都是没有问题的。” 兰州威立雅公司董事长姚昕则表示,导致自来水苯超标的自流沟是在11日11时切断的,因此24小时不宜饮用自来水的截止时间是12日11时。而不宜饮用的时间之所以确定为24小时,是因为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处理时间共需10个小时左右,第二水厂出来的自来水输送到兰州市区最东端的东岗地区需要8.5小时。根据这个时间判断,含苯的自来水在24小时内是不宜饮用的。 据兰州市政府介绍,有关部门自11日凌晨3时起向水厂沉淀地段投放活性炭对污染物进行吸附降解。 甘肃省政府紧急做出七项部署,包括切实做好市民生活用水供应、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真相及处置情况等内容。 几位受访的兰州市民则表示,自来水安全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最起码的保障。这起事件到底是水祸还是人祸,有关部门应该早日给个说法,使肇事者受到法律惩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衡 张钦 白丽萍) |
相关阅读:
- [ 04-12]兰州自来水苯超标20倍 当地18小时后才公布
- [ 04-12]兰州城关、七里河区水质达标 即时起可放心饮用
- [ 04-12]兰州已调运2678.5吨瓶装纯净水保证市民用水需求
- [ 04-12]兰州自来水苯超标20倍 民众抢完自来水抢牛奶
- [ 04-12]三问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真相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