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得5人7万余元 领刑3年10个月 谎称能办理外地户籍儿童入读东莞的公办小学,凤岗一男子伪造该小学的入学申请表,向外来务工家长收取1.2万~2.8万元的费用,共诈骗5人,得手7.65万元。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在没有能力办理外地户籍儿童入读凤岗镇某公办小学的情况下,向多人承诺有此能力,并伪造了该校的新生入学申请表,以骗取对方信任。 2013年4月,在凤岗镇一百货店内,黄某相继向肖某、吕某承诺能给其孩子办理入读上述公办小学的手续,并分别要求收取1.35万元和1.6万元的手续费。 肖某交钱后,黄某将伪造的新生入学申请表填上肖某孩子的信息交给肖某,并谎称手续已办好,让肖某等候入学通知。吕某先后向黄某支付了1.2万元,黄某后退还给吕某2000元。 在3个月的时间里,黄某以同样手段共诈骗5人,获款约7.65万元,其中退还4000元。 法官:类似骗局高发 法官表示,本案并非个案,类似骗局高发,提醒广大外来务工家长提高警惕,勿轻信他人所言,应通过合法途径为小孩办理入学,勿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紫薇) |
相关阅读:
- [ 04-09]诈骗惯犯冒充武警干部 进洗浴中心不查消防专找茬
- [ 04-09]骗子冒充警察进行电话诈骗 一女子被骗走29万元
- [ 04-08]漳州:利用贪小便宜心理 诈骗团伙导演骗钱大戏
- [ 04-08]申请政府楼遭遇诈骗 美华裔耆老证据不足无法起诉
- [ 04-08]女子轻信诈骗电话 欲转账20万被制止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