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近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拟禁止小作坊制售部分食品。其中包括:乳制品、罐头制品;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草案同时要求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在开业经营前应当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在取得登记证后,应当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不得生产经营食品。 |
相关阅读:
- [ 04-07]厦门市警方24小时侦破盗抢婴幼儿案件
- [ 04-04]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旺盛增长,佳贝艾特等进口羊奶粉表现突出
- [ 04-04]规范婴幼儿产品 国标不该“迟到”
- [ 04-01]进口婴幼儿奶粉新规实施 小众品牌洋奶粉面临洗牌
- [ 04-01]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今起实行新规 须有中文标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