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一村书记违建数千平方米别墅花园,当地紧急处置—— 钦堂村,豪宅将倾 本报建德4月7日电 记者 梁国瑞 第8督查组抵达建德以后,接到群众举报称,建德市人大代表、钦堂乡钦堂村党委书记吴康孟私建豪宅,违法占用土地10余亩。 督查组奔赴钦堂村明察暗访发现,被举报的吴康孟,系建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钦堂村党委书记,其占地8000余平方米的豪华别墅及私家花园,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确系违建。4月1日晚,掌握吴康孟违建情况后,建德市领导连夜会商进行处置。 今日,记者从建德方面了解到,在市、乡两级部门的督促下,吴康孟已经开始自行拆除部分违建。 八千平方米全是违法用地 钦堂乡位于建德市东北角,紧邻桐庐。吴康孟的别墅,位于溪西自然村的排留山脚下。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一私家花园占地之大令人咋舌:一幢三层高的主体别墅外,是一片数百平方米的空地,私家花园里还修建了环绕式的人工溪流、游泳池,并临水修筑了阳光房、水榭、露天太阳棚、数座假山。成片的草坪、树木错落其间,草地上还养了数头羊。 别墅背后,则是一幢体量更加庞大的建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上下两层,白墙黑瓦,木质雕窗,门楣上悬着“义恒堂”牌匾。两幢主体建筑之间,则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小山包,石阶盘旋,上有歇脚凉亭。 “确实没有办过手续。”记者随后在钦堂村村委会找到了吴康孟本人,对于违建一事,他回应说,“主体别墅是2006年村里统一开建,2007年建成。2008年,市国土局已经处罚过了。” 建德市国土局出具的处罚文件证实了这一说法。这份“建土政罚字【2008】171号”《处罚决定书》认定,2006年4月,钦堂村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一般农用地共25700平方米,实施新农村建设,并建有房屋30幢。吴康孟这幢别墅正是其中之一,涉及主房及附房共2310平方米。 就在今年3月底,建德市国土局又接到群众举报,重新对吴康孟违建一事进行现场核实,并于3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参与现场执法的建德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蒋振宇告诉记者,经过案卷调查及现场测量认定,吴康孟在2008年搬入后,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继续非法占用土地6368平方米,建造附房及附属设施,“其中的430平方米在2008年处罚时已有房屋,后拆除重建,属二次违法。” “2008年已处罚过的2310平方米,加上新增的6368平方米违法用地,除去重合的430平方米,共有8248平方米违法用地。”蒋振宇说。 “村民受益房”是拆是留? 尽管已经签收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吴康孟对于主体别墅以外的违建,深感委屈,“后面这幢房子以及包进来的花园,其实都是村里委托我出资建造,供村民集体使用的。” 吴康孟说,别墅后面的山头位置,原来是村里的公园,“2007年新农村建设时配套修的,山上还有17个坟头。”此外,现在的“义恒堂”,之前是一排平房。“也是村两委托我出资建,用于村民婚丧嫁娶时摆酒用。”吴康孟告诉记者,2012年他将这排平房推倒,出资800万元修建了现在的“义恒堂”,同时一并整修了公园,并用围墙将这些统统包进。 钦堂村出具的一份《会议纪要》证实了吴康孟的说法。纪要显示,2006年5月9日,钦堂村两委会议决定,“为便于村民民间各种活动,决定在村排留山脚下建造一座1200平方米左右活动楼。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两委决定由吴康孟私人出资建造,全体村民免费享用。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将潭基顶小荒坡给吴康孟使用,搞好绿化和公园,种植各种果树供全体村民游玩、采摘。” 记者在钦堂村走访时,村民们也证实了这一说法。79岁的吴华勤说,“村民要摆酒,都会到他(吴康孟)家里,不收钱的,酒菜自己准备。”钦堂乡“青青酒家”的老板娘告诉记者,她并非钦堂村人,“前年女儿结婚,酒席也是在吴书记家办的,都不收钱。” 据钦堂村统计的数据,2013年共有21场次村民酒席在吴康孟的“义恒堂”里操办。“今年五一前后已经预订了5场。我每年还要自己往里贴钱。”吴康孟说。 给村民免费使用,是否就不属于个人违建?对于这一说法,建德市国土局并不认可。3月19日,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专门就此事进行过讨论,会议认为,“上述两处均由当事人个人出资建设或翻修,且修建了围墙圈占,属于当事人主房的附属房屋及设施,所以按照农户建房进行查处。” “这类情况按常规处理,基本有三项内容: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恢复原貌;拆除其上违法建筑;罚款。”蒋振宇说。但也有村民表示担忧,“如果直接拆了,村民办酒又没有地方了。” 4月1日,督查组将掌握的情况及村民的担忧一并反馈给建德市主要领导。当晚,建德市委书记戴建平连夜召集相关人员会商处置,责令吴康孟退还非法占用的6368平方米土地,限期自行拆除其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对其破坏2151平方米耕地,处以43020元罚款。 对于1718平方米的“义恒堂”及3间224平方米附属用房,“考虑到确是村民实际需要,涉及全体村民公共利益。”建德市国土局党委委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裴坚说,参考《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首先没收,然后调配给乡里、村里,作为集体用途。” 记者7日了解到,吴康孟违建的阳光房、亭台水榭等都在拆除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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