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 马学玲)2日,陈竺、华建敏、李金华等中国高级官员在北京协和医院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 在缅怀逝者的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前夕,4月2日上午,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卫计委主办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在北京协和医院学术会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李金华等人出席此次活动。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在2日的活动现场,陈竺、华建敏、李金华等作为国家高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完) |
相关阅读:
- [ 04-01]温州15岁少年脑损伤严重救治无望 家人含泪捐献器官
- [ 03-22]福建成立3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系统自动分配器官
- [ 03-21]卫计委:禁止医院和医生私下为外国人移植器官
- [ 03-12]前卫生部副部长:死囚捐器官应电脑分配 救助家属
- [ 03-03]90后战士身患绝症 弥留之际提出无偿捐献器官
- [ 03-02]陈光标建言:倡导更多人加入器官捐赠行动
- [ 02-18]宁夏彭阳杀害岳父全家凶手受审 称愿捐献器官
- [ 12-28]河北一家五位遗体捐献志愿者 普及理念让爱延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