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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保安性侵5名小学生一审被判死缓 并被限制减刑

2014-03-27 17:35  刘美子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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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3月27日电(记者刘美子)为满足私欲,安徽一保安竟残忍将魔掌伸向多名幼女。3月25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季松刚强奸多名小学女学生一案进行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被告人季松刚今年50岁,是芜湖市某锅炉厂保安。1984年就曾因犯强奸罪被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季松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将作案对象盯上在校小学女生。

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季松刚在芜湖市王家巷小学、三园小学、师范附小等小学附近,乘幼女上学或放学之际,尾随被害人,或编造理由骗取被害人的相信、或采取强制手段拖拽被害人,将被害人带至芜湖市银湖路铁路边或路边简易厕所、宿舍楼、小区单元楼道内等无人处,采取暴力手段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性侵犯。同时以杀其全家威胁被害人不准告诉任何人。被告人季松刚共犯案5起,侵害5名儿童,其中既遂3起、未遂2起。被性侵的儿童中,年龄最大的仅为10周岁,最小的才只有7周岁。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松刚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犯罪手段卑劣,对侵害对象造成严重身体和心理伤害,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以三起犯罪既遂作为对季松刚量刑的基础,两起未遂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由于被告人季松刚无悔罪表现,依据刑法有关规定,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芜湖中院判处被告人季松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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