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房产登记必须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开
2014-03-24 07:19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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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房产登记总被人赋予反腐期待,此次登记范围被要求为处级以上的领导,并未铺开至事业单位、国企,覆盖范围有限,公开的范围也有限。 官员手中有权,用于谋私很容易。从落马官员来看,权力寻租现象十分严重。要让官员不想、不敢、不能腐败,房产登记之后,接下来还应有审核,只登记不审核,并不能发现问题。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可是,一些官员不拿《规定》当回事,一边贪腐,一边虚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因此,官员房产登记之后,必须配以审核程序。目前,随着住房信息联网,有关部门对官员房产的审核易如反掌,如果官员虚假报告,很容易被查出来。 要真正达到反腐目的,笔者认为,官员房产登记之后,还应该向社会公开。要确保官员不利用权力寻租,将官员报告的房产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是最有效的做法。房产信息联网之后,必然有一部分官员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群众有条件监督,官员就不敢在房产登记上玩花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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