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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反恐立法:刑法对恐怖分子威慑不大

2014-03-24 07:07 田超 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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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安委框架下形成一盘棋

在“巴仁乡暴乱”发生时,我国几乎没有成熟的反恐经验,没有成套的反恐法律,也没用可资利用的反恐战略。

面临复杂的反恐形势,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反恐措施。

一是健全反恐法律,为反恐提供法律依据。在相当长时间里,我国法律没有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等作出明确定义,这直接影响了对恐怖活动的打击和对涉恐资产的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合作。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在反恐立法上迈出了第一步,为反恐指明了方向。

二是构建反恐体系,为反恐提供机制保障。早在1982年,我国就组建了“反劫机特种警察部队”,这是我国反恐力量的较早雏形。2004年,公安部成立反恐局。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武警、公安特警和军队为主的一线反恐力量,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反恐力量体系。去年,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升级为“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反恐怖工作的领导。而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强化反恐战略顶层设计的又一重大步骤。

三是推进国际合作,为反恐营造有利环境。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国际公害。进入新世纪,我国在反恐领域的国际合作进入快车道,其中,上海合作组织就是中外合作反恐的成功典范。

昆明暴恐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我觉得,我国应重点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反恐工作:

一是尽快制定国家反恐怖法,对反恐体制机制、资源配置等予以规范,为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是在国安委的框架下形成全国一盘棋,将军队、武警、公安、外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纳入一套防范、处置恐怖活动的完整体系,做到情报及时顺畅,反应快速果敢。

三是在坚持标本兼治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主动出击,在境内境外下好先手棋,将恐怖威胁消灭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境外。(贾秀东)

>>访谈

反恐法出台过程会加快

京华时报:何为恐怖主义?

贾秀东:要精确定义恐怖主义并不容易,迄今国际上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有100多种,联合国成员尚未就恐怖主义的定义达成一致。

全国人大会常委会2011年通过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虽然没有直接定义恐怖主义,但对恐怖活动作了界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上述界定勾勒出了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

京华时报:我国主要面临哪些恐怖势力的威胁?

李伟:主要是公安部2003年公布的4个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不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基本停止以这个名称活动了,它在2004年与东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会合并,成立世界维吾尔人代表大会(“世维会”)。还有一些以协会、基金会为名称的在境外的东突组织,它们有时候成立有时候消亡,没有明确数字。

京华时报:这些恐怖组织都有什么特点?

李伟:这些组织的大本营都在境外,他们最主要的目标是我国新疆地区,像乌鲁木齐“7·5”事件就与“世维会”有紧密联系。这些恐怖活动的主要模式是,境外策划指挥,境内组织实施,具体方式方法手段会不断变化。

京华时报:国内的暴恐犯罪呈现哪些新特征?

李伟:要强调一点,恐怖活动的本质没变,变化的可能是手法手段和活动区域。

梅建明:主要表现在地区的扩大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事儿。

京华时报:我国的反恐策略是什么?

梅建明:露头就打,打防结合。对恐怖分子要出现一起,打掉一起,不能手软。预防恐怖犯罪,要发动社会力量,让社会成员充分认识到恐怖主义的危害,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和及时反恐,让犯罪分子的作案效率降到最低。

京华时报:国内目前有哪些机构参与反恐?

梅建明:反恐是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政府部门包括公安、武警、交通、民政等部门,社会力量也很广泛,包括社会成员、社会组织等。

京华时报:全国两会期间再次提及反恐法,为什么一定需要一部反恐法?

李伟:主要是因为《刑法》的局限性。《刑法》是一部威慑法,就是你犯罪我要惩罚你。但是恐怖活动是一种新型犯罪活动,恐怖分子都是亡命徒,《刑法》对他们的威慑作用并不大。反恐法是一部预防法,在实施恐怖犯罪之前,就要发现并及时挫败。预警防范才是反恐法重点要强化的。

梅建明:恐怖主义威胁已经不是一时一地,而社会对恐怖主义的认识还不够,亟须通过一部法律取得共识,以更好地凝聚反恐力量。

京华时报:反恐法一直没有出台,困难在哪里?

李伟:可能还是认识问题,一部法律的出台由于其

权威性准确性本来就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来看,我认为反恐法的制定和出台的过程会加快。

梅建明:首先是社会成员对恐怖主义的认识不足,以前民众可能不太注意反恐法。其次是技术上的难题。反恐法比较复杂,在对恐怖分子的罪行、归类等问题上容易引起争议,需要反复研究、打磨。再次,是体制性问题,需要协调涉及到的部门。

京华时报:国安委在反恐行动中的作用?

梅建明:将起到顶层设计的作用,统一领导,协调各个部门,从宏观上指挥,扫清体制性障碍。

京华时报:遇到突发恐怖事件,群众第一时间应该如何应对,如何保护自己?

李伟:这是个异常复杂的问题。恐怖袭击在不同环境下发生的态势、模式都不同。如果每发生一次恐怖事件,告诉大家如何去做,这只是个治标的方法,而且很难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对于群众应对恐怖事件,应该是一个系统的民众安全意识的培养,不仅针对恐怖袭击,还包括自然灾害以及一些突发状况。这不仅是一个应对的层面,国家更应该把安全意识作为公民应当具备的素质来考虑,而这种素质的培养应当纳入国家教育之中。

这种安全意识教育应该从幼儿园起就作为必修课程,具体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教会群众在不同环境下求生的知识技能;二是如何逃生的技能,就是在不同环境下最大限度保全自己生命的知识技能;三是救助,包括自救和互救。这些学习要形成习惯,形成条件反射,这是一个长期的教育培养过程,整体的国民安全素质才会提高。京华时报记者梁超王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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