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租客看房,抢劫女房东后逃窜。近日,该名男子被福州仓山检察院批准逮捕。检方提醒:女性房东最好不要独自带领承租人前往看房,谨防被劫财、劫色。 去年12月,女子林丽(化名)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房屋租赁信息。几天后,她接到一男子电话。电话里,对方自称郑某,说急需租房,希望能看房,双方随后约定了看房时间。当天下午,郑某来到房内,一把把独自在家的林丽推倒。林丽不断反抗,结果被郑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划破了头皮,被抢走了手提包。得手后,郑某仓皇逃跑。 经查,郑某终日无所事事,上网时曾发现有人抢劫女房东,容易得手。于是萌生歪念,购买了作案工具,又上网查询了房屋租赁信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邱洁 陈灵巧) |
相关阅读:
- [ 03-19]福州:女房东带男子看房 不料引狼入室惨遭抢劫
- [ 03-16]女房东带人看房被抢 提醒:不要单独带陌生人看房
- [ 03-12]女房东租房遇窃贼 房客白住1个月还搬走贵重家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