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资泄露频被骚扰 记者向多部门投诉未获处理回复
2014-03-14 06:45 赵婷婷 李泽伟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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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醒来,刷新手机时不是出现买车、买房、理财产品,就是高尔夫俱乐部、温泉酒店或者直接就是“开发票的”。在公众对各类垃圾信息已麻木到习以为常时,更多的是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深深隐忧。即将实施的新《消法》首次明确了经营者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责任和义务,为保障公民拥有不被打扰的个人空间提供了法律依据,让不堪其扰的人们看到一线曙光。 《消法》新法条 信息泄露 新《消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您好,有一套东五环附近的房子您可能会感兴趣……”“这里是×××高尔夫球俱乐部,您最近打球吗……”“你好,我处有职称英语原题答案,保过!详情咨询……”当垃圾电话和短信已经快接近个人通讯业务近三分之一的时候,公众感受到的已经不仅仅是骚扰,更多的是对个人隐私泄露深深的担忧。 北京青年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就垃圾短信和电话问题先后向手机运营商、工商、消协、公安、城管、工信部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投诉,最终只在运营商和工信部下属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得到了回应,然而处理结果究竟如何?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得到答案。 初春的一个下午,小李正在焦急地等待求职单位的反馈电话。他不时滑动屏幕查看,生怕自己漏掉了任何讯息。然而,收到的十几通电话和短信,几乎都是来自房地产中介、购物推销、保险业务等行业的骚扰电话或短信,自己苦苦等待的电话却一直没有音讯。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骚扰电话、短信?他们是如何得到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呢?小李仔细回忆,的确有一些地方是曾经留下过联系方式的,但大部分是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行业。 准备换工作的小周这段时间一直在四处投简历,并想通过房屋中介租一套房子。在此期间,她还曾去过商场、网店、餐馆等地方,为了能享受优惠还办了几张会员卡。 “在商场一个品牌处办会员卡时,表格上不仅要填姓名和电话,还有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我当时还问为什么要填这么细,导购员说这是为了核实会员信息,以免别人冒名用卡,而且导购员保证绝对不会乱发垃圾信息。”类似的情况经常出现,连小周自己都说不清究竟在多少个地方留下自己的信息。 北青报记者的手机也经常收到推销商品的短信,内容主要包括房产推销、保险业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类别,形式上更是花样繁多,既有发自11位数的普通手机号码的,也有106号段打头的由多位数字组成的号码,还有以电子邮箱形式发来的。部分以106号段和邮箱形式发来的垃圾短信中,会包含一个手机号码和联系人。这些垃圾短信发送频率不固定,内容也五花八门,让人猜不透这些信息究竟是怎么找上自己的。 文/本报记者 赵婷婷 李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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