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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将开始施行 法官解读六大亮点保护消费者

2014-03-11 15:40  严琪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邱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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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网购纠纷 可告交易平台

新《消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假设陈某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卖家购买了某品牌的电视机,使用3个月后,发现出现黑屏现象,陈某联系厂家后,被告知不属于该厂生产的产品,不予保修。陈某联系卖家时,发现网店已关。

■解读

本案中,该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该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因此陈某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亮点

消费者隐私 须严格保密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案例

假设丁某网购后,快递公司将丁某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出售。丁某购买个人隐私物品的行为直接显示在网站上,被丁某同事发现,丁某因此患上精神分裂症。

■解读

由于该网络交易平台对丁某的个人信息未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丁某可以要求该网络交易平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记者提问

在审案适用新《消法》吗?

在审案件和再审案件适用新《消法》吗?对此,记者在发布会后采访了梁睿法官,梁法官指出:新《消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对于在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如何使用新《消法》,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最高院是否对新《消法》实施办法做了相关规定,如果有就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那么对于在审案件,原则上来讲还是按照新的《消法》进行审理。

针对在3月15日之前没有审结的案子,如果3月15日之后需要再开庭审理的,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参考新《消法》审理。但还需要看是否在举证期限内,如果超过期限,则无法使用新《消法》。

“对于法院近期受理的案件,为了适用新《消法》,法院可能会采取延审等方式进行处理”,梁法官说道。(记者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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